[发明专利]内饰材料甲醛释放量测定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410301654.8 | 申请日: | 2014-06-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346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0 |
发明(设计)人: | 郑远泰;陈庆宏;魏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宜特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1/31 | 分类号: | G01N21/31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巩克栋;杨晞 |
地址: | 215300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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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材料 甲醛 释放 测定 方法 | ||
1.一种内饰材料甲醛释放量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制作试样,将试样置于装有去离子水的聚乙烯瓶中制成甲醛溶液,调节PH为5~6,并将聚乙烯瓶密封存放在38~42℃恒温环境中;
(2)将甲醛溶液冷却,吸取甲醛溶液至试管中作为甲醛待测液,再向试管中加入乙酰丙酮溶液和乙酸铵溶液,混合均匀后将试管置于水浴中进行显色,冷却后在分光光度计412nm波长处测定其吸光度;
(3)向另外试管中加入与甲醛待测液等体积的去离子水,再加入步骤(2)中等体积的乙酰丙酮溶液和乙酸铵溶液并混合均匀,在分光光度计412nm波长处测定其吸光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聚乙烯瓶恒温下存放时间为5~10小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甲醛溶液冷却温度至18~22℃,冷却后将甲醛溶液稀释500~1000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水浴温度为38~42℃,显色时间为38~42min。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聚乙烯瓶密封后抽真空至60~90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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