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实现回收的烛台无效
申请号: | 201410277983.3 | 申请日: | 2014-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338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0 |
发明(设计)人: | 王玙璠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玙璠 |
主分类号: | F21V35/00 | 分类号: | F21V35/00 |
代理公司: | 南京众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2206 | 代理人: | 顾进 |
地址: | 210012 江苏省南***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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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实现 回收 烛台 | ||
1.一种可实现回收的烛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实现回收的烛台由彼此共轴的烛台插盘、烛台底座,以及在烛台插盘与烛台底座之间延伸的蜡液回收槽构成;所述烛台插盘由圆盘结构的插盘基座,以及设置在插盘基座上端面中心位置的插针构成,插盘基座中设置有多个连通至烛台收集槽的蜡液槽;所述插盘基座的下端面的中心位置设置有环形的通孔,通孔内设置有棉线,其沿蜡液回收槽的轴线向下延伸至烛台底座;所述蜡液回收槽采用圆柱结构,其由两片半圆柱槽体拼接而成,两片半圆柱槽体上分别设置有卡槽与卡扣;所述烛台插盘内插盘基座的下端面,以及烛台底座的上端面在蜡液回收槽的对应位置设置有环形的安装槽,蜡液回收槽安装于安装槽内部。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实现回收的烛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烛台插盘中,插盘基座的半径至少是蜡液回收槽半径的2倍。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实现回收的烛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烛台插盘中,所述插盘基座中包括内圈部分与外环部分,所述插针设置在内圈部分的圆心位置,内圈部分与外环部分之间通过至多4根连接杆构成;所述内圈部分的半径至多为插盘基座半径的1/5,外环部分的内径至少为插盘基座半径的3/4。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实现回收的烛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的径向截面的宽度,由其上端部向下端部逐渐增加,连接杆的最大宽度至多为1厘米;相邻两根连接杆之间的夹角相等。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实现回收的烛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蜡液回收槽中,所述卡扣采用等腰三角形柱体结构,其设置在半圆柱槽体的竖直端面之上;所述卡槽为,设置在另一个半圆柱槽体的竖直端面中,与卡扣相对应的等腰三角形柱体槽;所述卡槽与卡扣的高度均由半圆柱槽体的上端面延伸至下端面。
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实现回收的烛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槽的高度至少为2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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