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交通信号灯及其通行规则无效
| 申请号: | 201410269134.3 | 申请日: | 2014-06-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508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7 |
| 发明(设计)人: | 钟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钟辉 |
| 主分类号: | G08G1/095 | 分类号: | G08G1/095 |
| 代理公司: | 南昌新天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6115 | 代理人: | 施秀瑾 |
| 地址: | 341000 江西***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交通 信号灯 及其 通行 规则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交通信号灯及其通行规则。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在交通信号灯的管理上,数十年变化甚微。现行的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管理单一,对特殊行业人群(如出租车、早晚班的公交车、夜归人、晨出人)考虑欠佳,未充分体现“提高通行效率”的原则。具体表现为:一是不论道路繁忙还是空闲,红灯一律禁止通行;二是标准不一,城市与城市之间,甚至同一城市,红灯模式下,一些路段的车辆允许右转,一些路段的车辆右转却要被处罚。道路交通管理方法,应该与时俱进。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的交通管理的上述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通行效率高,能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的交通信号灯及其通行规则。
本发明技术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交通信号灯,由红、黄、绿三色光源和光源控制器组成,交通信号灯由光源控制器设定为黄、红、绿交替变换模式,在红、黄灯模式时,交通信号灯色块区域内增设有标志区块。标志区块设置为闪烁、不闪烁两种模式中的一种。
在垂直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为绿灯模式时,直行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模式,其红灯色块区域内的标志区块为右转标志,右转标志为黄色光源。在红灯模式下,出现右转标志时,在遵循绿灯优先通行,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允许右转。
在垂直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为绿灯模式时,直行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为黄色模式,其黄灯色块区域内的标志区块为人行标志,人行标志为绿色光源。在黄色模式时,出现人行标志时,在遵循绿灯优先通行,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允许直行。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的前提下,红灯模式增设右转标志,提高右转通行效率;黄色模式增设人行标志,提高直行通行效率。本发明通行效率高,能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水平。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装置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1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2的示意图。
图中,1.红灯色块区域,2. 右转标志,3. 黄灯色块区域,4. 人行标志。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交通信号灯为黄、红、绿交替变换模式。在垂直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为绿灯模式时,直行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模式,其红灯色块区域内增设有右转标志,右转标志为黄色光源。规则为,在红灯模式下,出现右转标志时,在遵循绿灯优先通行,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允许右转。如造成交通事故,在绿灯优先的前提下划分法律责任。右转标志可设置成闪烁或者不闪烁两种模式。
实施例2:
交通信号灯由光源控制器设定为黄、红、绿交替变换模式。每年白昼较长的5月至10月份期间,23:00至次日清晨6:00,在垂直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为绿灯模式时,直行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为黄色模式,其黄灯色块区域内增设人行标志,人行标志为绿色光源,在遵循绿灯优先通行,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允许通行。每年白昼较短的11月到次年4月份期间,22:00时至次日清晨6:30,在垂直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为绿灯模式时,直行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为黄色模式,其黄灯色块区域内增设人行标志,人行标志为绿色光源,在遵循绿灯优先通行,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允许。如造成交通事故,在绿灯优先的前提下划分法律责任。人行标志可设置成闪烁或者不闪烁两种模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钟辉,未经钟辉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269134.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