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五金工具套件有效
申请号: | 201410219697.1 | 申请日: | 2014-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630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周鹏和;王海峰;王秋芹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夏恩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H3/00 | 分类号: | B25H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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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五金工具 套件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五金工具套件。
背景技术
五金工具(TOOLS & HARDWARE)是指铁、钢、铝等金属经过锻造、压延、切割等物理加工制造而成的各种金属器件的总称。五金工具按照产品的用途来划分,可以分为工具五金、建筑五金、日用五金、锁具磨具、厨卫五金、家居五金以及五金零部件等几类。
目前,并未有一种能够很好的将五金工具进行保护安放的装置,因此,五金工具在放置时,常常会过度磨损或毁坏,减少了五金工具的使用寿命。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出了一种使用简单,结构合理,可在不使用时,避免五金工具的过度磨损和毁坏的五金工具套件。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五金工具套件,包括底座、支杆和置物槽,所述底座、支杆和置物槽依次固定连接,所述底座上两侧位置皆贯穿有螺丝,所述支杆上设有一个以上滑槽,所述滑槽内卡持有盖帽,所述盖帽一端设有相应的凸形卡扣,所述盖帽与支杆滑动连接,所述置物槽为镂空设置的圆形立柱,所述置物槽内设有卡持杆和五金工具件,所述卡持杆分别与置物槽和支杆转动连接,所述卡持杆上设有一个以上的卡槽,所述五金工具件卡持在卡槽内,所述盖帽形状与置物槽槽口相贴合,所述置物槽设有一个以上、分别位于支杆两侧,所述盖帽数量与置物槽相配合。
作为优选,所述置物槽设有四个。
作为优选,所述各个置物槽3内皆设有两个五金工具件6。
作为优选,所述卡槽设有两个。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
本发明所述的五金工具套件,由于设置有置物槽,能够将五金工具直接放置在槽内,避免乱放所导致的过度损耗和毁坏,由于设置有滑槽和盖帽、且所述盖帽形状与置物槽槽口相贴合,能够将滑动盖帽至置物槽槽口,进一步保护槽内的五金工具,由于设置有卡持杆,能够将五金工具在卡持后进行转动,便于拿取和安放,由于设置有螺丝,能够将底座进行固定,固定性较强。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五金工具套件的平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来说明本发明。
参阅图1所示,一种五金工具套件,包括底座1、支杆2和置物槽3,所述底座1、支杆2和置物槽3依次固定连接,所述底座1上两侧位置皆贯穿有螺丝2,螺丝2可旋入相应的螺纹孔内,以达到将底座1进行固定的效果,所述支杆2上设有一个以上滑槽(未图示),滑槽位于支杆2左右两侧内,所述滑槽内卡持有盖帽4,所述盖帽4一端设有相应的凸形卡扣(未图示),所述盖帽4与支杆2滑动连接,所述置物槽3为镂空设置的圆形立柱,也可为其他形状,可在内部与五金工具件6相配合即可,所述置物槽3内设有卡持杆5和五金工具件6,所述卡持杆5分别与置物槽3和支杆2转动连接,五金工具件6以卡持杆5为轴进行转动,所述卡持杆5上设有一个以上的卡槽7,卡槽7为常规凸形卡口式设置,所述五金工具件6卡持在卡槽7内,所述盖帽4形状与置物槽3槽口相贴合,所述置物槽3设有一个以上、分别位于支杆2两侧,所述盖帽4数量与置物槽3相配合。
所述置物槽3设有四个,也可随支杆2的长度随意进行增减。
所述各个置物槽3内皆设有两个五金工具件6,也可随置物槽3的大小随意进行增减。
所述卡槽7设有两个,也可随置物槽3的横向长度随意进行增减。
在使用时,先将螺丝4旋入相应的螺纹孔内,使底座1进行固定,然后将盖帽4打开,并把五金工具件6卡持在卡槽内,然后滑动盖帽4将置物槽3进行贴合即可。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由于设置有置物槽,能够将五金工具直接放置在槽内,避免乱放所导致的过度损耗和毁坏,由于设置有滑槽和盖帽、且所述盖帽形状与置物槽槽口相贴合,能够将滑动盖帽至置物槽槽口,进一步保护槽内的五金工具,由于设置有卡持杆,能够将五金工具在卡持后进行转动,便于拿取和安放,由于设置有螺丝,能够将底座进行固定,固定性较强。
以上仅是本发明的具体应用范例,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任何限制。凡采用等同变换或者等效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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