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1410195202.6 | 申请日: | 2014-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544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19 |
发明(设计)人: | 小林浩明;速水拓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8/04 | 分类号: | F21S8/04;F21V14/00;H05B37/02;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安香子;黄剑锋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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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器具 | ||
1.一种照明器具,具备:
器具主体,能够安装于顶棚面;
间接光发光部,支承于上述器具主体,能够沿着上述顶棚面照射光;
直接光发光部,支承于上述器具主体,能够向离开上述顶棚面的方向照射光;以及
控制部,对上述间接光发光部和上述直接光发光部进行点灯、熄灯以及调光;
上述控制部具有起床模式,该起床模式为:在预先设定的起床时刻前的点灯开始时刻,使上述间接光发光部以及上述直接光发光部以光量比高点灯状态少的低点灯状态点灯,接着使上述间接光发光部以及上述直接光发光部增亮;
在上述起床模式下,上述控制部先使上述间接光发光部以上述低点灯状态点灯,接着使上述直接光发光部以上述低点灯状态点灯。
2.如权利要求1记载的照明器具,
上述直接光发光部具有灯泡色LED以及白色LED,
在上述起床模式下,上述控制部使上述灯泡色LED作为上述直接光发光部来点灯。
3.如权利要求2记载的照明器具,
在上述起床模式下,上述控制部先使上述灯泡色LED作为上述直接光发光部来点灯,接着使上述白色LED作为上述直接光发光部来点灯。
4.如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记载的照明器具,
上述间接光发光部具有能够沿着上述顶棚面向相互离开的方向照射间接光的第1间接光发光部以及第2间接光发光部;
在上述起床模式下,上述控制部使上述第1间接光发光部作为上述间接光发光部来点灯。
5.如权利要求4记载的照明器具,
上述间接光发光部具有多个上述第1间接光发光部以及多个上述第2间接光发光部。
6.如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记载的照明器具,
该照明器具是在寝室中使用的照明器具。
7.如权利要求4记载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该照明器具是在寝室中使用的照明器具。
8.如权利要求5记载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该照明器具是在寝室中使用的照明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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