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动漫特效卡拉OK手机点歌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1410182268.1 | 申请日: | 2014-05-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866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13 |
| 发明(设计)人: | 许丰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乐聚一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G10H1/3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15163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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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动漫 特效 卡拉 ok 手机 点歌 系统 | ||
1.一种动漫特效卡拉OK手机点歌系统,其特征在于,由手机客户端、卡拉OK播放设备、动漫特效文件、动漫特效标签和外部影像设备组成,用户通过所述手机客户端为特定歌曲设计同步的动漫特效并存储后,在进入卡拉OK包房后,将所选歌曲列表及自己设计的动漫特效文件一起发送到所述卡拉OK播放设备;所述卡拉OK播放设备在播放卡拉OK伴唱音视频时,如发现带有相应的动漫特效文件,就打开并读取其中的动漫特效标签,根据时间线同步控制所述外部影像设备播放动漫特效;所述动漫特效标签是包含一系列带有特定时间节点和控制指令的外挂数据。
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动漫特效卡拉OK手机点歌系统,其特征在于,用户通过所述手机客户端,能够随时播放原唱进行欣赏或者播放伴唱进行练习,同时还能够使用所述手机客户端为歌曲设计相应的动漫特效文件。
3.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动漫特效卡拉OK手机点歌系统,其特征在于,用户为特定歌曲设计的所述动漫特效文件是由所述动漫特效标签组成,所述动漫特效标签是一种带有时间节点的控制数据,指明了当前时间节点的动漫特效。
4.根据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动漫特效卡拉OK手机点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漫特效是在特定时间点或时间段显示的静态图片、动画、影像中的一种或多种;用户根据歌曲的音乐或歌词内容,在特定时间点上插入动漫特效;所述动漫特效既可以从系统提供的特效库中选择,也能够由用户自己上传。
5.根据权利要求4中所述的动漫特效卡拉OK手机点歌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播放的特定歌曲没有对应设计的动漫特效文件时,所述卡拉OK播放设备能够自动推荐类型相匹配的已有动漫特效。
6.根据权利要求5中所述的动漫特效卡拉OK手机点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漫特效文件能够存储在用户手机中,也能够存储在联网服务器中,受用户账户权限控制,只有用户才有权利播放,或由用户授权共享出去供其他用户使用。
7.根据权利要求6中所述的动漫特效卡拉OK手机点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漫特效的播放是由所述外部影像设备完成的,所述外部影像设备是指原有播放伴唱视频的显示设备之外的影像设备,多个外部影像设备能够同时播放卡拉OK播放设备发出的动漫特效。
8.根据权利要求7中所述动漫特效特效文件还能够加密,只有在用户通过手机付费的情况下才能激活外部影像设备正确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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