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抗植物病毒病组合物及其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1410167165.8 | 申请日: | 2014-04-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602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魏来忠;崔月梅;卢小永;杜合营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65/00 | 分类号: | A01N65/00;A01P1/00;A01G13/00;A01N43/90 |
代理公司: | 济南信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0 | 代理人: | 罗文曌 |
地址: | 272063 山东省济***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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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植物 病毒 组合 及其 应用 | ||
1.一种抗植物病毒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菇类蛋白多糖与细胞分裂素为有效成份,其中,菇类蛋白多糖的重量百分含量为0.5-5%,细胞分裂素的重量百分含量为1-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植物病毒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菇类蛋白多糖的重量百分含量为2-3%,细胞分裂素的重量百分含量为3-7%。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植物病毒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为水剂,由下列重量百分含量的组分组成:
菇类蛋白多糖 0.5-5%
细胞分裂素 1-10%
十二烷基硫酸钠 3%
乙醇10%
水 余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抗植物病毒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剂由下列重量百分含量的组分组成:
菇类蛋白多糖 2-3%
细胞分裂素 3-7%
十二烷基硫酸钠 3%
乙醇10%
水 余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植物病毒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为可湿性粉剂,由下列重量百分含量的组分组成:
菇类蛋白多糖 0.5-5%
细胞分裂素 1-10%
十二烷基硫酸钠 3%
白炭黑 5-6%
NNO5-10%
高岭土 余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植物病毒病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湿性粉剂,由下列重量百分含量的组分组成:
菇类蛋白多糖 2-3%
细胞分裂素 3-7%
十二烷基硫酸钠 3%
白炭黑 6%
NNO8%
高岭土 余量。
7.权利要求1、2、3、4、5或6所述抗植物病毒病组合物在防治番茄病毒病或抑制烟草病毒病中的应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抗植物病毒病组合物用水稀释500-1000倍,在病毒病发生初期喷于作物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在病毒病发生初期喷于作物上两次,两次之间间隔7-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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