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癫痫的中药组合物无效
| 申请号: | 201410162365.4 | 申请日: | 2014-04-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334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23 |
| 发明(设计)人: | 王建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州康企药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6/899 | 分类号: | A61K36/899;A61P25/08;A61K35/32;A61K35/37;A61K35/58 |
| 代理公司: | 杭州浙科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3 | 代理人: | 吴秉中 |
| 地址: | 313011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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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癫痫 中药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癫痫治疗领域,具体是一种治疗癫痫的中药组合物。
背景技术
癫痫是慢性反复发作性短暂脑功能失调综合征。以脑神经元异常放电引起反复痫性发作为特征。癫痫是神经系统常见疾病之一,患病率仅次于脑卒中。癫痫的发病率与年龄有关。一般认为1岁以内患病率最高,其次为1~10岁以后逐渐降低。我国男女之比为1.15∶1~1.7∶1。种族患病率无明显差异。癫痫病因极其复杂,可分三大类:特发性癫痫、症状性癫痫、隐源性癫痫。
中医认为,神伤窍闭为癫痫的病理基础。清窍被扰,元神失控,神机散乱,则昏仆抽搐;髓海不充,元神失养,脑神乏机,致恍惚不安,目光呆滞等。其病因不外乎风、痰、火、淤、虚。病之初起和发作之时,邪气有余,多为风、痰、火、淤标证。临床治疗惊者安神,痰者吐之,火者清神,攻补兼施,辨别病邪轻重缓急,或以熄风清热化痰,或以活血平肝,滋补肝肾为重。若日久正气亏乏,虚像明显者,则以培元扶正为重。
西药能对癫痫起到缓解病症的租用,但是需要长期服药,停药后复发更为严重,也有手术治疗的方法,但是术后患者脑部受到损伤,影响正常生活。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治疗癫痫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原料制成:羚羊角2-4份、石菖蒲1-5份、天竺黄1-4份、白芨2-4份、鸡内金1-4份、神曲1-6份、甘草1-3份、法半夏2-4份、牛膝1-5份、牡丹皮3-6份、制首乌2-4份、泽泻1-4份、乌梢蛇3-5份、三七2-3份、决明子1-6份、知母1-4份、枸杞1-3份,将上述原料洗净晾干后,加水煎煮40-50分钟,取滤液服用。
进一步的,各原料组分为:羚羊角2份、石菖蒲3份、天竺黄4份、白芨2份、鸡内金1份、神曲3份、甘草2份、法半夏3份、牛膝5份、牡丹皮6份、制首乌2份、泽泻1份、乌梢蛇3份、三七3份、决明子1份、知母4份、枸杞3份。
进一步的,各原料组分为:羚羊角3份、石菖蒲1份、天竺黄3份、白芨4份、鸡内金2份、神曲1份、甘草3份、法半夏4份、牛膝1份、牡丹皮3份、制首乌3份、泽泻4份、乌梢蛇5份、三七2份、决明子6份、知母2份、枸杞1份。
进一步的,羚羊角4份、石菖蒲5份、天竺黄1份、白芨2份、鸡内金4份、神曲6份、甘草1份、法半夏2份、牛膝2份、牡丹皮3份、制首乌4份、泽泻2份、乌梢蛇4份、三七2份、决明子3份、知母1份、枸杞2份。
本发明的治疗癫痫的中药组合物疗程短,见效快,治愈后复发几率低,毒副作用小,能够治疗各种类型的癫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一
本发明的治疗癫痫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原料制成:羚羊角2份、石菖蒲3份、天竺黄4份、白芨2份、鸡内金1份、神曲3份、甘草2份、法半夏3份、牛膝5份、牡丹皮6份、制首乌2份、泽泻1份、乌梢蛇3份、三七3份、决明子1份、知母4份、枸杞3份,将上述原料洗净晾干后,加水煎煮40-50分钟,取滤液服用。
实施例二
本发明的治疗癫痫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原料制成:羚羊角3份、石菖蒲1份、天竺黄3份、白芨4份、鸡内金2份、神曲1份、甘草3份、法半夏4份、牛膝1份、牡丹皮3份、制首乌3份、泽泻4份、乌梢蛇5份、三七2份、决明子6份、知母2份、枸杞1份,将上述原料洗净晾干后,加水煎煮40-50分钟,取滤液服用。
实施例三
本发明的治疗癫痫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原料制成:羚羊角4份、石菖蒲5份、天竺黄1份、白芨2份、鸡内金4份、神曲6份、甘草1份、法半夏2份、牛膝2份、牡丹皮3份、制首乌4份、泽泻2份、乌梢蛇4份、三七2份、决明子3份、知母1份、枸杞2份,将上述原料洗净晾干后,加水煎煮40-50分钟,取滤液服用。
临床试验例
将60例癫痫患者分成三个治疗组,三个治疗组分别服用实施例一至实施例三制得的药物,进行临床疗效观察,成人一日三次,每次服用100mL,儿童减半使用,一次治疗周期为7天,三个治疗周期为一个疗程,总结如下:
临床资料:共收治病人60例,其中男性40例,女性20例;年龄最大者,58岁,最小者8岁;病程最长者260天,最短者7天。
诊断标准:发作时全身肌肉抽动及意识丧失的发作。
疗效评定标准:
治愈:自觉症状消失。
好转:自觉症状减轻。
未愈:服药后症状未见改善。
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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