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雨刷夹单回报系统与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410142850.5 | 申请日: | 2014-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166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9 |
发明(设计)人: | 管庆钧;林晓铭;吴昭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232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万志香 |
地址: | 中国台湾桃***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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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雨刷 回报 系统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传感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雨刷夹单回报系统与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各式单据皆以汽车雨刷直接夹之,诸如停车费单据、罚单或是广告传单等,但是这种方式不能保证驾驶人可确实收到,如单据没有夹好被风吹走,或遭人恶意取走,这么一来,驾驶人不但没办法收到单据,还可能因为没有缴费而收到缴费过期罚单。
而驾驶人如果想要确认是否有收到停车单或是罚单,就必须要上网查询,然而,这样的方法需要驾驶人定期查询,不但增加负担也欠缺效率,另外,也可以通过车用监控系统或是行车记录器等装置撷取影像并回传影像资料,然而大部分的车用监控系统和行车记录器在熄火之后就会停止运作,即便有些装置可以在熄火后运行一段时间,但车内电源仍无法支持监控系统长时间运行,此外,现行的车用监控系统或行车记录器等装置虽可以撷取影像,但并没有针对夹单事件特别作处理,若要通过这些装置确认单据,还得要靠人工方式检阅影像,故亦非良策。
由此可见,上述常用方式仍有诸多缺失,而亟待加以改良。
发明内容
基于此,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当侦测到雨刷产生异常活动时,可将挡风玻璃上的影像撷取后,通过无线网络传输至驾驶人通讯装置的雨刷夹单回报系统与方法。
本发明的次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让驾驶人实时接获单据通知并可及时做出反应的雨刷夹单回报系统与方法。
本发明之再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通过影像档案核对单据的信息与现实状况是否吻合的雨刷夹单回报系统与方法。
本发明之再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吓阻广告传单滥发或不肖人士破坏雨刷的雨刷夹单回报系统与方法。
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雨刷夹单回报系统与方法,主要包括感测模块、处理与控制模块、影像撷取模块、通讯模块,该等感测模块装置于雨刷上,可以感测雨刷是否有震动或是位移,该处理与控制模块与感测模块、影像撷取模块及通讯模块互相连接,并可以接收或发送指令,该影像撷取模块具有拍照或录像等功能,该模块可以是行车记录器、手机、车内监视器等任何有影像撷取功能的装置,该通讯模块可以通过移动通讯系统或是无线局域网络等通讯系统将资料传输至驾驶人的通讯装置。
当警察或是收费员要拉起雨刷臂开立单据时,会触发感测模块,便会启动影像撷取模块拍下挡风玻璃上的画面,再通过通讯模块把影像资料传输至驾驶人的手机或计算机,可以让驾驶人实时获知车辆是否有被开立单据,不仅避免了单据意外遗失造成的困扰,也让驾驶人可以实时了解车辆的状况。
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雨刷夹单回报的系统与方法,与其他现行技术相互比较时,更具有下列优点:
1.本发明利用感测模块侦测雨刷是否受到外力而产生异常活动,并通过通讯模块传输资料,提供一种雨刷夹单回报的系统,可让驾驶人实时接收到车辆状况讯息。
2.本发明利用影像撷取模块撷取影像,使驾驶人可以看到挡风玻璃上的影像画面,并判断单据种类。
3.本发明雨刷夹单回报系统仅需在雨刷夹单事件发生时才启动影像撷取功能及通讯功能,因此与传统的车用监控系统相比更为省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雨刷夹单回报系统与方法的系统架构图;
图2为本发明雨刷夹单回报系统与方法的步骤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置于雨刷上的回路开关的开路状态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置于雨刷上的回路开关的闭路状态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雨刷夹单回报系统与方法的实施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本发明雨刷夹单回报系统,主要包括:
感测模块11,该等感测模块11装置于雨刷上,其功能为侦测雨刷是否受到外力而产生异常活动,该等感测模块11与处理与控制模块12连接,一旦侦测到雨刷发生异常活动,该等感测模块11便会发送通知讯号告知处理与控制模块12,且该等感测模块可以是任何可侦测雨刷动作的传感器或电路开关;
处理与控制模块12,该处理与控制模块12和其他模块(感测模块11、影像撷取模块13、通讯模块14)可通过任何方式连接,并可互相传递讯息,该处理与控制模块12可以是由任何形式的处理器或控制器等相关电路所组成;
影像撷取模块13,该影像撷取模块13的功能为撷取挡风玻璃上的影像,使驾驶人可以看见单据的画面,该影像撷取模块13可以是任何具有照相或录像功能的模块,如手机的相机模块,行车记录器,或是车内监视器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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