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openflow控制的视频点播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137279.8 | 申请日: | 2014-04-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16634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03 |
发明(设计)人: | 周迪;杜超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21/63;H04N21/647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地址: | 310051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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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openflow 控制 视频点播 方法 | ||
1.一种基于openflow控制的视频点播方法,应用于一种基于Openflow协议的视频监控系统中,所述监控系统包括Openflow控制器,视频管理服务器以及若干监控终端,其中所述视频监控系统中包括至少两条物理链路互不叠加的转发路径,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步骤A、Openflow控制器根据Openflow协议报文获取当前系统的网络拓扑,并将所述网络拓扑通告给视频管理服务器;
步骤B、视频管理服务器通知Openflow控制器向当前系统中的所有网络设备下发与预设信令报文特征库对应的流表;
步骤C、当有用户发起点播业务时,视频管理服务器通过与该用户间的信令报文交互,获取所述点播业务的流量特征;
步骤D、视频管理服务器依据网络拓扑上物理链路所能承受的访问流量以及所获取点播业务的流量特征判断所述点播业务的转发路径,并通知Openflow控制器引导所述点播业务按判断出的转发路径转发;
其中,所述转发路径包括理论转发路径以及实际转发路径,所述理论转发路径为最优转发路径,实际转发路径为次优转发路径;
在业务用户发起点播业务时,视频管理服务器通过信令报文交互还获取了用户的优先级;
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最优转发路径可用带宽不足,且所述最优转发路径上已承载的业务中,存在用户优先级低于所述点播业务的第一业务,所述视频管理服务器通知Openflow控制器引导所述用户优先级低于所述点播业务的第一业务从次优转发路径转发,直到最优转发路径上的可用带宽足以承载所述点播业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D具体包括:
视频管理服务器记录网络拓扑中所有物理链路与其所承载业务的流量特征之间的对应关系;
视频管理服务器根据所述对应关系判断所述点播业务的转发路径,如果所述点播业务的流量小于从openflow控制器查询到的理论转发路径所能承受的访问流量,通知Openflow控制器引导所述点播业务从理论转发路径转发;如果所述点播业务流量大于理论转发路径所能承受的访问流量,通过视频管理服务器计算获取实际转发路径,并通知openflow控制器下发更新流表,引导所述点播业务从获取的实际转发路径转发。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最优转发路径可用带宽不足,并且视频管理服务器判断出所述点播业务的用户优先级低于所述最优转发路径上已承载的所有业务的用户优先级时,通知Openflow控制器引导所述点播业务从次优转发路径转发。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视频管理服务器判断出将所述最优转发路径上已承载的所有用户优先级低于所述点播业务的第一业务引导到次优转发路径转发,所述最优转发路径上的可用带宽仍不足以承载所述点播业务时,通知Openflow控制器引导所述点播业务从次优转发路径转发。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视频管理服务器判断出所述次优转发路径剩余带宽已不足以承载所述第一业务或所述点播业务,并且当前系统中也不存在其他足以承载所述第一业务或所述点播业务的转发路径时,视频管理服务器通知与所述第一业务或所述点播业务对应的监控终端为所述第一业务或所述点播业务的视频流量标记业务优先级后,由Openflow控制器引导所述第一业务或所述点播业务从次优转发路径转发。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为第一业务或点播业务的视频流量标记业务优先级具体为:
如果次优转发路径上已承载了优先级高于所述第一业务或所述点播业务的第二业务,为所述第一业务或所述点播业务的视频流量标记一个低于所述第二业务的业务优先级;
如果次优转发路径上已承载了优先级低于所述第一业务或所述点播业务的第二业务,为所述第一业务或所述点播业务的视频流量标记一个高于所述第二业务的业务优先级。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视频监控系统中,有业务被释放时,视频管理服务器通知承载该业务的转发路径上的各网络设备删除与该业务对应的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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