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后视摄像头标定装置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127146.2 | 申请日: | 2014-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098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9 |
发明(设计)人: | 赵海龙;惠辉;高波;魏宏;王南博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00 | 分类号: | B60R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地址: | 071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头 标定 装置 方法 | ||
1.一种后视摄像头标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铅锤,所述第一铅锤固定于车辆车头的中心线上并垂向地面;
激光投线装置,所述激光投线装置朝向车辆车尾打出激光以确定所述车辆车尾的中心线,所述激光穿过第一铅锤线以确定整车纵向中心线;
第二铅锤,所述第二铅锤固定于由所述激光确定的车辆车尾的中心线上并悬垂至地面,以确定铅锤点;
目标装置,所述目标装置上设有至少一个参考点、穿过每个参考点的至少一条参考线、标定图案;所述目标装置放置于所述车辆车尾的地面上,且所述参考点中的一个与所述铅锤点重合,所述至少一条参考线均与所述激光平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视摄像头标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标定图案的中心点通过后视摄像头显示在显示屏上之后,与所述显示屏的中心点重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视摄像头标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装置为板状结构,所述板状结构的反光率低于第一预定反光率;所述参考线和所述标定图案的反光率均高于第二预定反光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后视摄像头标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定反光率为0~50%;所述第二预定反光率为51~10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后视摄像头标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板状结构为黑色或棕色;所述参考线和所述标定图案的颜色为白色、蓝色或粉色。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视摄像头标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投线装置为激光投线仪。
7.一种使用权利要求1~6中任一种后视摄像头标定装置的后视摄像头标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将第一铅锤固定于车辆车头的中心线上并垂向地面;
使用激光投线装置朝向车辆车尾打出激光以确定所述车辆车尾的中心线,并使所述激光穿过第一铅锤线以确定整车纵向中心线;
将第二铅锤固定于由所述激光确定的车辆车尾的中心线上并悬垂至地面,以确定铅锤点;
将目标装置放置于所述车辆车尾的地面上,使所述目标装置上的参考点中的一个与所述铅锤点重合,且使所述目标装置上的至少一条参考线均与所述激光平行。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后视摄像头标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将目标装置放置于所述车辆车尾的地面上,使所述目标装置上的参考点中的一个与所述铅锤点重合,且使所述目标装置上的至少一条参考线均与所述激光平行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使所述目标装置上的标定图案的中心点通过后视摄像头显示在显示屏上之后,与所述显示屏的中心点重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127146.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存储装置
- 下一篇:一种存储器的访问方法及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