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加氢裂化催化剂及其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410058136.8 | 申请日: | 2014-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13521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9 |
发明(设计)人: | 毛以朝;王奎;李明丰;杨清河;张润强;辛靖;聂红;董建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01J29/16 | 分类号: | B01J29/16;C10G47/2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加氢裂化催化剂 及其 应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加氢裂化催化剂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工业加氢裂化进料包括VGO等350-540℃馏分,反应温度一般在350-440℃之间,进料中高沸点组分在反应时以液体形式同催化剂进行接触。催化剂孔道结构就具有更重要的作用,这就需要增加载体的孔径,提高反应分子接触到催化剂内加氢活性金属的能力。由于分子筛和金属硫化物孔容较小,特别是满足石油加工所要求大分子烃类进料要求的中大孔较少,常规方法可通过在加氢裂化催化剂载体中引入大孔容耐热无机氧化物基质的方法来实现,例如引入氧化铝基质。
ZL97121663.0公开了一种特别适用于生产中间馏分油的加氢裂化催化剂,含有无定形硅铝组分和小孔氧化铝粘合剂,无定形硅铝的含量为30-60重量%,至少一种VIB族元素和至少一种Ⅷ族元素,加氢金属氧化物总含量为20-35重量%,余量为小孔氧化铝粘合剂,其特征在于催化剂比表面150-300米2/克,孔容0.25-0.50毫升/克,4-15纳米孔分布在60-90%,红外酸度0.30-0.50毫摩尔/克。
ZL01123765.1公开了一种柴油加氢处理催化剂,该催化剂含有一种载体和负载在该载体上的钼和/或钨及镍和/或钴,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由氧化铝和沸石组成,氧化铝与沸石的重量比为90:10-50:50,所述氧化铝是由小孔氧化铝和大孔氧化铝按照75:25-50:50的重量比复合而成的氧化铝,其中,小孔氧化铝为直径小于80埃孔的孔体积占总孔体积95%以上的氧化铝,大孔氧化铝为直径60—600埃孔的孔体积占总孔体积70%以上的氧化铝。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性能得到改性了的加氢裂化催化剂以及该催化剂应用。
本发明涉及的内容包括:
1.一种加氢裂化催化剂,含有载体和至少一种选自Ⅷ族和至少一种选自VIB族的金属组分,所述载体含有Y型分子筛和氧化铝,以载体为基准,Y型分子筛的含量为3-70重量%,氧化铝的含量为20-95重量%,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由Y型分子筛与拟薄水铝石混合、成型、干燥并焙烧得到,所述拟薄水铝石包括PB1,以X光衍射表征,所述PB1的κ1和κ2分别大于1至小于等于3,其中,κ1=h2/h1、κ2=h3/h2,h1、h2和h3分别为PB1的X光衍射谱图中在2θ角为24-30°、35-41°和46-52°的三个衍射峰的峰高。
2.根据1所述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以载体为基准,Y型分子筛的含量为5-65重量%,氧化铝的含量为30-90重量%;以X光衍射表征,所述PB1的κ1和κ2分别为1.02-2.4。
3.根据2所述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以X光衍射表征,所述PB1的κ1为1.2-2.3,κ2为1.02-1.4。
4.根据1所述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PB1的比表面积为100-350米2/克,孔容为0.7-1.2毫升/克。
5.根据4所述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PB1的比表面积为150-280米2/克,孔容为0.85-1.12毫升/克。
6.根据1所述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Y型分子筛为超稳Y型分子筛。
7.根据6所述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Y型分子筛的晶胞常数为2.460-2.430,比表面积为550-700米2/克,孔容为0.30-0.45毫升/克。
8.根据1、6或7任一项所述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Y型分子筛含有磷,以所述分子筛为基准,磷的含量为0.1-2.5重量%。
9.根据8所述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以所述分子筛为基准,所述磷的含量为0.4-2.0重量%。
10.根据1所述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Ⅷ族的金属组分选自镍和/或钴,所述VIB族的金属组分选自钼/或钨,以氧化物计并以所述催化剂为基准,所述镍和/或钴的含量为1-15重量%,所述钼/或钨的含量为5-40重量%。
11.根据10所述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以氧化物计并以所述催化剂为基准,所述镍和/或钴的含量为2.0-10重量%,所述钼/或钨的含量为10-35重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未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058136.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