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治疗湿热症的药用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410052513.7 | 申请日: | 2014-0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682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07 |
发明(设计)人: | 岳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宜恒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82 | 分类号: | A61K36/82;A61K36/60;A61K36/55;A61P1/10;A61P17/10;A61P1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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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治疗 湿热 药用 组合 | ||
1.一种可治疗湿热症的药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火麻仁、亚麻籽、其提取物或它们的混合物中的至少一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还含有凤凰单枞、其提取物或它们的混合物中的至少一种。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选自丝瓜的果实、果汁、果肉、其提取物中的至少一种。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选自(西)葫芦的果实、果汁、果肉、其提取物中的至少一种。
5.一种可治疗湿热症的药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火麻仁、亚麻籽、丝瓜、(西)葫芦、凤凰单枞的有效成分,这些有效成分取自各自的果实、果汁、果肉、其提取物、以及果实、果汁、果肉、其提取物混合物中的至少一种。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火麻仁、亚麻籽、丝瓜、(西)葫芦、凤凰单枞的有效成分的重量份分别为火麻仁3~6份、亚麻籽4~8份、丝瓜1~5份、(西)葫芦3~6份、凤凰单枞8~18份。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火麻仁、亚麻籽、丝瓜、(西)葫芦、凤凰单枞的有效成分的重量份分别为火麻仁4.5份、亚麻籽6份、丝瓜肉3份、(西)葫芦肉4.5份、凤凰单枞12份。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照每日用量计,含有火麻仁0.5625克、亚麻籽0.75克、凤凰单枞1.5克、丝瓜肉0.375克、(西)葫芦条0.5625克。
9.一种治疗湿热症的药用组合物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将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成分同时放入锅内煎熟,或用水提取法提取。
10.一种治疗湿热症的药用组合物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将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组合物的各成分以粉碎机粉碎为细末,或者可进一步将所有的药物粉末组合压制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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