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纸张类处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10050325.0 | 申请日: | 2014-0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9060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1-11 |
发明(设计)人: | 堀内晴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B07C3/00 | 分类号: | B07C3/00;B07C3/14 |
代理公司: | 北京鸿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27 | 代理人: | 姜虎,陈英俊 |
地址: | 暂无信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纸张 处理 装置 | ||
本申请以日本专利申请2013-030169号(申请日:2013年2月19日)为基础,享受该申请的优先利益。本申请参照该申请,并包含同申请的全部内容。
技术领域
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涉及对邮件等纸张类进行处理的纸张类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一般而言,纸张类处理装置通过搬送带对处理对象物即纸张类进行夹持并搬送。而且,纸张类处理装置对纸张类进行判别分类。纸张类处理装置在搬送路径上设置有传感器,用于检测纸张类在搬送途中的位置。通常,作为该传感器,使用透射型光电传感器。透射型光电传感器具有发光装置和受光装置。发光装置和受光装置设置成隔着搬送路径相对。而且,透射型光电传感器通过检测由发光装置放射的光被纸张类遮住,从而检测到纸张类的存在。
近年来,作为处理对象物,透明信封信件逐渐增多,该透明信封信件具有透明信封以及装入透明信封内的收容物品。因透射型光电传感器的光透过透明信封,因此透射型光电传感器无法检测透明信封。
对搬送途中的处理对象物进行分类时,将检测到处理对象物前端部的时间作为分类闸门的启动正时。当处理对象物的前端部为透明信封时,在不透明部被送进之前,分类闸门无法启动。因此,分类闸门的启动正时滞后,其结果,发生无法对处理对象物进行分类等故障。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可顺利地对包括透明信封信件在内的各种纸张类进行处理的纸张类处理装置,其中,透明信封信件具有透明信封以及装入透明信封内的收容物品。
实施方式的纸张类处理装置具备:搬送装置,沿搬送路径搬送纸张类;判别部,沿着所述搬送路径设置,对所述纸张类进行判别;多个堆积部,用于堆积判别出的所述纸张类;分配机构,将判别出的所述纸张类分配到某个堆积部;第一传感器,包括用于检测不透明物质的不透明物质传感器以及用于检测透明物质的透明物质传感器,对沿着所述搬送路径搬送的纸张类进行检测;第二传感器,设置在所述判别部与所述分配机构之间,对沿着所述搬送路径搬送的纸张类进行检测;控制部,根据所述透明物质传感器的检测信号以及所述不透明物质传感器的检测信号,对具有透明信封以及装入透明信封内的收容物品的透明信封信件进行检测。
如上构成的纸张类处理装置,能够顺利地对包括透明信封信件在内的纸张类进行处理。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实施方式的纸张类处理装置的概观的框图。
图2是表示纸张类处理装置的概略构成的框图。
图3是表示透明信封信件的侧视图。
图4是对透射型光电传感器的检测信号、以及回归反射型光电传感器的检测信号进行比较的示意图。
图5A、图5B是表示透明信封内部的多张纸张类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对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以下,说明对作为纸张类的邮件进行处理的本实施方式的纸张类处理装置10。但是,处理对象(即纸张类)并不限于邮件。
图1及图2概略地表示了实施方式的纸张类处理装置。如图1及图2所示,纸张类处理装置10具备:拾取装置12;判别部14;拒收品堆积部16;多个例如两个堆积部18a和18b;沿搬送路径20对纸张类进行搬送的搬送装置22;对纸张类进行分配的第一及第二分配机构24a和24b;以及控制部26。
在本实施例中,作为处理对象的纸张类为邮件,具体为明信片、信件以及透明信封信件。透明信封信件具有由透明薄膜构成的信封、以及装入该信封内的收容物品。由透明薄膜构成的信封,也可以是包装收容物品的矩形袋状的透明薄膜包装。
纸张类处理装置中,多封邮件以重叠的状态放置在拾取装置12上。拾取装置12将邮件逐封拾取到搬送路径20上。
搬送装置22具备:为形成搬送路径20而设置的多组环状搬送带(未图示)、以及用于驱动这些搬送带的驱动电机(未图示)。由对置的一组搬送带夹持的区域构成搬送路径20。从拾取装置12拾取的邮件被搬送带夹持,并沿搬送路径20进行搬送。
被拾取到搬送路径20上的邮件被搬送至判别部14,判别部14读入邮件的各种信息。判别部14根据读入的各种信息,判别邮件的搬送姿势以及分类目的地等。例如,判别部14读入邮件上所写的邮政编码或地址等收信人信息,从而判别分类目的地。当无法读入收件人信息时,判别部14判别出该邮件为应被拒收的邮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东芝,未经株式会社东芝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050325.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