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信息处理方法、信息处理装置和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1410045290.1 | 申请日: | 2014-0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7174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黑田纯夫;下村和人;铃木健一朗;酒井裕儿;大泽英昭;荻弘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G11C16/10 | 分类号: | G11C16/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吴孟秋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息处理 方法 装置 存储 介质 | ||
1.一种在被配置为处理记录数据的信息处理装置上执行的信息处理方法,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包括:
将所述记录数据分成多个记录数据块;
将管理信息记录在n个存储介质中的对应的第一管理区域上,所述n个存储介质包括第一存储介质到第n存储介质,其中,n包括等于或大于2的整数;以及
由控制器将所述记录数据块记录在所述n个存储介质的对应的第二管理区域上,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控制所述信息处理装置,
其中,记录在所述n个存储介质的n个第一管理区域上的所述管理信息包括所述n个存储介质的介质专有信息和被配置为存储所述n个存储介质的盘盒的盘盒专有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进一步被配置为进行以下控制:
将所述管理信息记录在n+1个存储介质中的对应的第一管理区域上,所述n+1个存储介质包括第一存储介质到第n+1存储介质;
在所述n+1个存储介质的对应的第二管理区域中,将所述记录数据块中的不同的记录数据块记录在所述n个存储介质的相应的第二管理区域上;并且
将所述记录数据块的奇偶性数据记录在所述第n+1存储介质的第二管理区域上;
其中,记录在所述n+1个存储介质的所述第一管理区域上的所述管理信息包括所述n+1个存储介质的介质专有信息和被配置为存储所述n+1个存储介质的盘盒的盘盒专有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记录在所述n+1个存储介质的所述第一管理区域上的所述管理信息包括指示是否记录了所述奇偶性数据的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进一步被配置为记录指示所述奇偶性数据已被记录在所述n+1个存储介质的所述第一管理区域上的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进一步被配置为控制将所述记录数据分成所述记录数据块,其中,每个记录数据块包括64kB。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进一步被配置为控制根据记录在所述n个存储介质的n个对应群集上的n个记录数据块生成奇偶性数据。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进一步被配置为在将等于或大于1个且小于n个的x个记录数据块记录在存储介质的对应群集上时,进行以下控制,其中,x包括等于或大于1的整数:
根据所述x个记录数据块生成临时奇偶性;
记录所述x个记录数据块;并且
记录所述临时奇偶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进一步被配置为控制将所述临时奇偶性记录在至少一个存储介质的所述第一管理区域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进一步被配置为控制将指示少于n个的所述记录数据块的记录区域的位置信息记录在至少一个存储介质的所述第一管理区域上,所述少于n个的所述记录数据块用作生成所述临时奇偶性的源。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进一步被配置为控制将所述位置信息记录在包括所述第一存储介质和所述第n+1存储介质的两个存储介质的所述第一管理区域上,以及将所述临时奇偶性存储在除所述两个存储介质之外的所述存储介质的所述第一管理区域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进一步进行以下控制:
当记录所述记录数据块时,将一组n个记录数据块记录在所述n个存储介质的一组对应的n个群集上;
当遗留所述x个记录数据块时,将少于n个的遗留的x个记录数据块记录在x个存储介质的对应的x个群集上;并且
根据所述x个记录数据块生成所述临时奇偶性,并记录所述临时奇偶性。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进一步进行以下控制:
在遗留的x个记录数据块被记录在所述n个存储介质的对应的n个群集中的x个群集上且没有记录数据块被记录在所述n个群集中的n-x个群集上的情况下,当少于n-x个的记录数据块被记录在n-x个群集上时,控制模块控制根据所述遗留的x个记录数据块生成临时奇偶性,且所述记录数据块少于n-x,并且记录所述临时奇偶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东芝,未经株式会社东芝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045290.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