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露天转地下矿山过渡期井下水患防治技术有效
申请号: | 201410027231.1 | 申请日: | 2014-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905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14 |
发明(设计)人: | 王运敏;汪为平;章林;孙丽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C47/00 | 分类号: | E21C47/00;E21C41/16 |
代理公司: | 马鞍山市金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4111 | 代理人: | 常前发 |
地址: | 243000 安徽省***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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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露天 地下 矿山 过渡期 井下 水患 防治 技术 | ||
1. 一种露天转地下矿山过渡期井下水患防治技术,将矿山开采阶段分为露天开采阶段(1)、露天转地下过渡阶段(2)、地下开采阶段(3),其特征在于在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1)将所述的露天转地下过渡阶段(2)再划分为衔接生产中段(4)、应急中段(5),应急中段(5)位于衔接生产中段(4)的下部;在露天开采阶段(1)进入末期时,开始建设地下开拓系统至衔接生产中段(4),所述的衔接生产中段(4)通过衔接中段开拓平巷(15)与主井贯通;在衔接生产中段(4)靠近主井的侧下部建设辅助系统,衔接中段开拓平巷(15)通过辅助系统的盲斜井(11)或竖盲井、应急中段开拓平巷(16)与应急中段(5)贯通;
2)在应急中段(5)内,按照14—16m均匀划分矿房(13)和矿柱(14),先回采矿房(13)下层19—21m高矿体,矿柱(14)暂不开采;
3)在矿房(13)内,开凿向上泄水井(6)与衔接生产中段(4)沟通,应急中段(5)内多个矿房(13)回采结束后,本中段即形成了突水期间井下雨水的贮存场所,在辅助系统的应急中段开拓平巷(16)中安设密闭防水门(10);
4)当暴雨季节来临时,雨水经贯通渠道涌入衔接生产中段(4),然后经泄水井(6)流入应急中段(5);衔接生产中段(4)回采结束后,地下开采开拓系统基本也已完成,此时可以将应急中段(5)内雨水通过泄水井(12)、地下开采阶段开拓平巷(17)逐量流入下设的主水仓,然后经水泵排至地表安全地段。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露天转地下矿山过渡期井下水患防治技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露天转地下过渡阶段(2)的高度为100m~120m,衔接生产中段(4)的高度为60m~80m。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露天转地下矿山过渡期井下水患防治技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露天转地下过渡阶段(2)中的应急中段(5)的尺寸为40m,矿房(12)、矿柱(13)宽度15m,回采矿房(12)下层矿体高度为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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