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钢管托换桩与锚杆深基坑支护结构及其施工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410018896.6 | 申请日: | 2014-01-1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746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07 |
| 发明(设计)人: | 王建平;范力;樊胜军;姚修文;孙淮;温鹏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 |
| 代理公司: | 西安恒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61216 | 代理人: | 林兵 |
| 地址: | 710055***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钢管 托换桩 锚杆深 基坑 支护 结构 及其 施工 方法 | ||
1.一种钢管托换桩与锚杆深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1)对钢管托换桩进行放线定位;
(2)在既有建筑物基础的外边缘一定距离处竖直开挖导坑;
(3)开挖操作坑:将导坑的既有建筑物基础底面以下的部分向建筑物方向水平开挖至设计的钢管托换桩位置处形成操作坑;
(4)在操作坑内的设计桩位处竖直安装第一节钢管托换桩;以既有建筑物基础底面以上荷载为反力,使用压桩设备将钢管托换桩垂直压入导坑底部的地基土中;
(5)卸除压桩设备,在所有钢管托换桩的空腔内充填混凝土并振捣密实,形成钢管混凝土托换桩;
(6)采用托换装置对钢管混凝土托换桩进行预压托换处理;
(7)在钢管混凝土托换桩与既有建筑物基础的接触部位植入锚固钢筋,待混凝土凝结硬化后,将锚固钢筋与钢管混凝土托换桩上的托换钢管焊接,从而将既有建筑物基础与钢管混凝土托换桩固定为一体;
(8)分层回填操作坑并夯实,待距离既有建筑物基础底面下方一定距离时停止回填,然后浇筑混凝土承台,钢管混凝土托换桩施工完成;
(9)开挖基坑内土体;待基坑开挖深度达到基础底面标高以下一定距离时,在基坑侧壁上标记每个锚杆的孔口位置,从基坑内壁向靠近建筑物的一侧斜向下打一锚杆孔,锚杆孔位于两个钢管混凝土托换桩之间;
(10)将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注入锚杆的钻孔内,锚杆施工完成;
(11)在基坑侧壁上的锚杆标高处沿水平方向设置锚杆的腰梁;将锚杆钢筋从腰梁中间穿过,对锚杆进行张拉,对锚杆钢筋进行锁定,深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完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托换桩与锚杆深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中,相邻钢管托换桩之间的间距不大于1.5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托换桩与锚杆深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中,在距离既有建筑物基础的外边缘10~20cm处竖直开挖导坑,该导坑的平面尺寸为1.2m×1.0m~1.5m×1.0m,导坑的深度至既有建筑物基础底面以下1.5~2.0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托换桩与锚杆深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中,所述的混凝土为强度等级较高的素混凝土。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托换桩与锚杆深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8)中,采用2:8灰土分层回填操作坑并夯实,分层厚度为15~20cm,待距离既有建筑物基础底面下方50~80cm时停止回填。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托换桩与锚杆深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9)中,根据拟开挖的基坑边线分层开挖基坑内土体,分层厚度为1.0~2.0m;待基坑开挖深度达到基础底面标高以下1.8~2.0m时设置锚杆开孔。
7.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得到的钢管托换桩与锚杆深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竖直安装在既有建筑物基础(1)底面的多个钢管混凝土托换桩(2)以及多个锚杆(5);所述钢管混凝土托换桩(2)包括钢管托换桩以及灌注在其内部空腔中的混凝土;多个所述锚杆(5)倾斜安装在既有建筑物基础(1)底面以下的土体中设置的安装孔内,锚杆(5)位于两个钢管混凝土托换桩(2)之间;锚杆(5)与其所在的安装孔之间灌注有水泥浆或者水泥砂浆。
8.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得到的钢管托换桩与锚杆深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管混凝土托换桩(2)上的托换钢管(3)与既有建筑物基础(1)的接触部位通过锚固钢筋(4)焊接。
9.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得到的钢管托换桩与锚杆深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锚杆(5)的孔的倾角为15°~25°,锚杆(5)的孔口上端距既有建筑物基础(1)的底面为1.8~2m。
10.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得到的钢管托换桩与锚杆深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管混凝土托换桩(2)的桩间距不大于1.5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未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018896.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