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防治地下害虫的杀虫剂组合物无效
| 申请号: | 201410007574.1 | 申请日: | 2014-01-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589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8 |
| 发明(设计)人: | 蔡永正;刘路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石原金牛农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N57/32 | 分类号: | A01N57/32;A01N25/12;A01P5/00;A01P7/04;A01N57/16 |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王江成 |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杭州市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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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治 地下害虫 杀虫剂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农药生产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防治地下害虫的杀虫剂组合物。
背景技术
地下害虫为一生或一生中某个阶段生活在土壤中为害植物地下部分、种子、幼苗或近土表主茎的杂食性昆虫。种类很多,主要有蝼蛄、蛴螬、金针虫、地老虎、根蛆等。在中国各地均有分布。发生种类因地而异,一般以旱作地区普遍发生,尤以线虫、蝼蛄、蛴螬、金针虫、地老虎和根蛆最为重要。
植物的线虫病是由植物寄生线虫侵袭和寄生引起的植物病害。受害植物可因侵入线虫吸收体内营养而影响正常的生长发育;线虫代谢过程中的分泌物还会刺激寄主植物的细胞和组织,导致植株畸形等。使农产品减产和质量下降。中国较为严重的植物线虫病有花生等多种作物的根结线虫病、大豆胞囊线虫病、小麦粒线虫病、甘薯茎线虫病等。大多数植物线虫有在土壤中的生活史的特点,因此目前线虫病的防治都是采取土壤处理的手段。
噻唑膦为有机磷类杀虫剂,杀线虫范围广,对根结线虫、根腐线虫、茎线虫、孢囊线虫等都有很好的防治效果。对线虫具有强力的运动阻害及灭杀能力。药效稳定、效果好、杀虫持效期可达4-6个月。目前被广泛应用于黄瓜、番茄、西瓜等作物。噻唑膦目前应用以颗粒剂为主,但多为单剂,存在的不足为:1、只能灭杀线虫,防治效果单一;2、灭杀线虫时,使用量要求较大,导致使用成本较高。
二嗪磷为广谱性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和一定的内吸作用,也有较好的杀虫效果,常用于施用于土壤,对地下害虫。对蝼蛄、蛴螬、地老虎等地下害虫都有很好的防效。二嗪磷多为单剂单独应用,无法灭杀线虫。
线虫与蝼蛄、蛴螬、地老虎等害虫常同时发生,噻唑膦、二嗪磷两种单剂的单独应用并不能满足农业生产上的要求,应用成本较高,用药量较大,对环境污染较大。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治地下害虫的杀虫剂组合物,采用噻唑膦和二嗪磷复配,相容性较好,具有很好的协同增效作用,明显能够提高对根结线虫和蛴螬的防治效果,减少总的用药量,降低使用成本,同时也能有效防治蝼蛄、地老虎等地下害虫。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防治地下害虫的杀虫剂组合物,所述杀虫剂组合物的有效成分为噻唑膦和二嗪磷,其中,噻唑膦与二嗪磷的质量比为64:1-1:32。
发明人通过大量的探索性筛选工作发现,噻唑膦与二嗪磷采用特定的比例复配后,能产生明显的协同增效作用,对线虫、蝼蛄、蛴螬、地老虎等地下害虫有很好的灭杀效果,尤其是对根结线虫和蛴螬的具有优异的防治效果,防治效果明显优于噻唑膦、二嗪磷单剂,相对于单剂而言,可以有效减少用药量,降低使用成本,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噻唑膦与二嗪磷的有效成分的质量比例为32:1-1:1时,提高了对线虫的防治效果,在农业生产中可以应用于防治线虫。噻唑膦与二嗪磷的有效成分的质量比例为4:1-1:4时,在农业生产上可以用于同时防治线虫和蛴螬,用量少效果好。噻唑膦与二嗪磷的有效成分的质量比例为1:4-1:8时,在农业生产上可用于防治蛴螬,防治效果好于单剂。
若噻唑膦与二嗪磷的质量比超出64:1-1:32的范围,则无法起到协同增效作用。
作为优选,噻唑膦与二嗪磷的质量比为32:1-1:8。
作为优选,所述有效成分占杀虫剂组合物的质量百分比为5%-65%。
作为优选,所述杀虫剂组合物的剂型是颗粒剂。
作为优选,所述杀虫剂组合物配方中各原料组分的质量百分比如下:有效成分5%-65%,活性炭0.2-0.5%,红砖颗粒余量。
通过添加活性炭后与红砖颗粒结合,能增强有效成分的缓释作用,提高使用效果,减少用药次数。
作为优选,所述红砖颗粒的大小为20-50目。
作为优选,所述杀虫剂组合物用来防治作物地下根部的根结线虫和蛴螬。
作为优选,噻唑膦与二嗪磷的质量比为32:1-1:1时用于防治线虫;噻唑膦与二嗪磷的质量比例为4:1-1:4时用于同时防治线虫和蛴螬;噻唑膦与二嗪磷的质量比为1:4-1:8时用于防治蛴螬。
作为优选,当防治对象为蛴螬时,有效成分的用量为40g/亩-60g/亩;当防治对象为根结线虫时,有效成分的用量为150g/亩-200g/亩;当防治对象为根结线虫和蛴螬时,有效成分的用量为160g/亩-220g/亩。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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