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一种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1390001114.7 | 申请日: | 2013-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5196987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04 |
发明(设计)人: | 刘秋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吉瑞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蔡晓红;柯夏荷 |
地址: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国省代码: | 维尔京群岛;VG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 | ||
1.一种电子烟,包括吸烟组件(1)、以及电池杆(2),所述吸烟组件(1) 具有吸嘴(3),所述吸嘴(3)置于所述吸烟组件(1)的远离所述电池杆(2) 的一端;
所述吸烟组件(1)内设有收容腔,所述收容腔内设有雾化座(14),所述 雾化座(14)将所述收容腔分为雾化腔(13)以及腔体(16);
所述吸嘴(3)的远离所述电池杆(2)的一端设有出气孔(31),所述吸 嘴(3)的靠近所述腔体(16)的一端周向设有进气口(32);所述吸烟组件(1) 设有从所述出气孔(31)通过所述腔体(16)连通至所述进气口(32)的气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气道包括第一气道, 所述雾化座(14)内部中空且与所述雾化腔(13)以及所述出气孔(31)相互 连通形成所述第一气道;所述第一气道与所述腔体(16)相互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气道还包括第二气 道,所述第二气道为由所述腔体(16)连通至所述进气口(32)的通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烟组件(1)设有 套筒(5),所述吸嘴(3)具有吸嘴本体(35)以及沿朝向所述电池杆(2)方 向轴向延伸的直径小于所述吸嘴本体(35)的第一连接部(36),所述第一连 接部(36)上设有第一槽(33);所述套筒(5)套置于所述第一连接部(36) 外侧,所述通路为所述套筒(5)与所述第一槽(33)共同围成的第一通路, 所述第一通路与所述腔体(16)以及所述进气口(32)相互连通形成所述第二 气道。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烟组件(1)设有 套筒(5),所述吸嘴(3)具有吸嘴本体(35)以及沿朝向所述电池杆(2)方 向轴向延伸的直径小于所述吸嘴本体(35)的第一连接部(36),所述套筒(5) 内壁设有第二槽;所述第一连接部(36)插置于所述套筒(5)内,所述通路 为所述第一连接部(36)与所述第二槽共同围成的第二通路,所述第二通路与 所述腔体(16)以及进气口(32)相互连通形成所述第二气道。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任一项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口 (32)为设置于所述吸嘴(3)上的与所述第一槽(33)或者第二槽连通的第 一缺口,所述吸嘴(3)沿轴向延伸至所述腔体(16)。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口(32)为设 于所述吸嘴(3)上的与所述腔体(16)周向对应的通孔,所述进气口(32) 与所述腔体(16)形成相互贯通的第二气道。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3)沿轴向延 伸至或者超过所述腔体(16)。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气孔(31)轴向 或者周向置于所述吸嘴(3)的远离所述电池杆(2)的一端。
10.根据权利要求5或者8任一项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进气口(32)、 出气孔(31)、第一槽(33)以及第二槽的横截面积均为2-7平方毫米。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吉瑞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吉瑞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90001114.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