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蜂窝无线通信中的灵活频谱支持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69228.X | 申请日: | 2013-11-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7158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8 |
发明(设计)人: | H.库拉帕蒂;D.L.拉松;郑荣富;C.贝里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16/10 | 分类号: | H04W16/1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徐予红;姜甜 |
地址: | 瑞典斯*** | 国省代码: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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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蜂窝 无线通信 中的 灵活 频谱 支持 | ||
公开了用于蜂窝通信网络中灵活频谱或带宽支持的系统和方法。在一个实施例中,蜂窝通信网络的基站配置成传送非标准化带宽载波以及标识标准化带宽的信息以及与标识标准化带宽的信息一起定义非标准化带宽载波的非标准化带宽的附加信息。在一个实施例中,附加信息定义标准化带宽的带宽调整,其定义非标准化带宽。在一个实施例中,带宽调整是对称带宽约束。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带宽调整是不对称带宽约束。在又一个实施例中,带宽调整是对称带宽扩展。在又一个实施例中,带宽调整是不对称带宽扩展。
相关申请
此申请要求2012年11月2日提交的临时专利申请No.61/721,805的权益,该申请的公开通过参考全部结合在本文中。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蜂窝通信网络,并且更具体地说,涉及提供对于蜂窝通信网络中非标准化带宽的灵活支持。
背景技术
在蜂窝无线通信系统中,运营商对于固定频谱块指配了许可,其中它们可操作根据标准化技术(诸如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SM)、通用移动电信系统(UMTS)或长期演进(LTE))操作的蜂窝无线通信网络。经常,指配给运营商的频谱分配可能未很好地匹配由该技术支持的信道带宽。例如,具有7.5兆赫(MHz)频谱块的运营商用UMTS技术不能完全利用其频谱分配,UMTS技术仅支持是5 MHz倍数的信道带宽。
在其它情况下,从一个技术转变到另一技术的运营商可能想要通过将部分频谱移位到较新技术来逐渐执行转变,同时仍在具有较老技术的另一部分频谱中支持较老终端或用户设备装置(UE)。这经常被称为频谱重组。在此类情形下,对于一个或有限数量的信道带宽的支持可使此类转变很难。例如,考虑运营商具有从GSM转变到LTE的5 MHz分配。LTE当前支持1.4、3、5、10、15或20 MHz的信道带宽。运营商可将3 MHz转变到一个LTE载波,并使用剩余2 MHz支持较老UE。然而,当运营商最终准备使用全5 MHz时,切换到单个5 MHz载波可能潜在地使一些较老3 MHz UE不可操作,如果它们不能够操作在较大带宽上的话。
运营商面对的另一潜在问题可能描述如下。具有某一非标准化带宽分配(例如7.5MHz)的运营商可能没有支持那个具体带宽的任何可用的UE供应商。该标准本身可能不支持此类带宽。在此情况下,运营商可能期望最初用较低带宽载波(例如5 MHz)部署,并且保留该选项以在将来升级到7.5 MHz载波。然而,在将来升级到7.5 MHz载波可使传统5 MHz UE不可操作。这种缺乏前向兼容性当然是不期望的。
与信道带宽相关的又一问题源自于给定频带在不同地理区域中的不同大小的频谱分配。更确切地说,考虑在不同区域中在给定频带(例如在700 MHz频率区域周围的频带13)具有不同大小的频谱分配的两个运营商。一个运营商可能具有10 MHz,而另一个运营商可能仅具有5 MHz。然后,来自其中一个运营商的UE可能不能够在另一运营商的网络上漫游。在同一频带内具有不同带宽的此类问题可能也出现在单个运营商情况下。比如,在大国家(诸如美国)中的运营商可能在该国内的不同区域中在同一频带内具有不同分配。
从而,存在对于提供蜂窝通信网络中灵活频谱支持的系统和方法的需要。
发明内容
本公开涉及蜂窝通信网络中的灵活频谱或带宽支持。在一个实施例中,蜂窝通信网络的基站配置成传送非标准化带宽载波以及标识标准化带宽的信息以及与标识标准化带宽的信息一起定义非标准化带宽载波的非标准化带宽的附加信息。在一个实施例中,附加信息定义标准化带宽的带宽调整,其定义非标准化带宽。在一个实施例中,带宽调整是对称带宽约束。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带宽调整是不对称带宽约束。在又一个实施例中,带宽调整是对称带宽扩展。在又一个实施例中,带宽调整是不对称带宽扩展。
在一个实施例中,基站传送标准化带宽载波还有非标准化带宽载波。进一步说,在一个实施例中,非标准化带宽载波是独立载波。在另一实施例中,非标准化带宽载波是非独立载波。更进一步说,在一个实施例中,非标准化带宽载波和标准化带宽载波是同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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