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联合气化和发电有效
| 申请号: | 201380059291.5 | 申请日: | 2013-10-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815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15 |
| 发明(设计)人: | R.F.德尔内维奇;S.查克拉瓦蒂 | 申请(专利权)人: | 普莱克斯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2C6/00 | 分类号: | F02C6/00;C10J3/02;C10J3/72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王磊;傅永霄 |
| 地址: | 美国康***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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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联合 气化 发电 | ||
1.一种联合气化和发电方法,包括:
将氧产物流和含碳物质引入至少一个气化器中,并且使所述含碳物质气化以产生包括氢和一氧化碳的合成气体流;
在气体调节系统中,通过从所述合成气体流中去除颗粒和含硫化合物来处理所述合成气体流以产生燃料流,并且从所述合成气体流回收热;
将所述燃料流引入至少一个燃气轮机的燃烧器;
通过与至少一个燃气轮机联接的至少一个发电机来发电;
在空气分离单元中分离空气,通过压缩,纯化和冷却空气至适于其在蒸馏塔系统中精馏的温度,并且在所述蒸馏塔系统内精馏所述空气以产生所述氧产物流和含氮流;
所述至少一个发电机以所需的功率输出来发电以至少部分地供应专属用户和包括所述气化器、所述气体调节系统、所述空气分离单元和氮产物压缩机的设施的电力需求;
通过从所述至少一个燃气轮机的压缩机获取的泄放空气流而不再进一步压缩所述泄放空气流来供应所述空气分离单元所需的压缩空气的百分之30.0至百分之60.0之间;
在氮产物压缩机中压缩所述含氮流的至少一部分以产生压缩的氮流;
将所述压缩的氮流给送至以下中的至少一者:所述燃料流、所述燃烧器以及所述燃烧器下游膨胀器前的位置;
所述设施具有环境温度和压力以及净功率输出的设计点;以及
所述至少一个燃气轮机在所述设计点具有以由空气分离装置所需的空气的总摩尔流速的4.8至6.0倍之间的比率由其压缩机压缩空气的能力,并且所述至少一个燃气轮机的所述压缩机在所述设计点以不小于其能力的百分之90来运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的电力需求还由联接至蒸汽轮机的另一个发电机供应,所述蒸汽轮机供应有余热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所述余热蒸汽发生器连接至所述至少一个燃气轮机以接收燃气轮机排放流以在所述余热回收蒸汽发生器内产生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比率是由所述空气分离装置所需的空气的总摩尔流速的4.9至5.2倍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泄放空气流供应由所述空气分离单元所需的压缩空气的百分之50.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部分的含氮流具有足以允许所述发电机由所述燃气轮机驱动以所需的电力输出发电的预选择的流速。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含氮流具有大约等于所述泄放空气流的空气流速的氮流速。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缩氮流由所述泄放空气流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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