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致变色化合物、电致变色组合物和显示元件有效
| 申请号: | 201380057583.5 | 申请日: | 2013-11-0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689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08 |
| 发明(设计)人: | 匂坂俊也;高桥裕幸;冈田崇;平野成伸;八代彻;藤村浩;内城祯久;冈田吉智;辻和明;金硕灿;油谷圭一郎;堀内保;井上满美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理光 |
| 主分类号: | C07F9/58 | 分类号: | C07F9/58;C07F9/6509;C09K9/02;G02F1/15;G09F9/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肖靖泉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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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变色 化合物 组合 显示 元件 | ||
1.电致变色化合物,其由以下通式(I)表示:
其中X1、X2、X3、X4、X5、X6、X7和X8各自独立地为氢原子或单价取代基;R1和R2各自独立地为单价取代基;A-和B-各自独立地为单价阴离子;且Y由以下通式(II)或(III)表示:
其中X9、X10、X11、X12、X13、X14、X15、X16、X17和X18各自独立地为氢原子或单价取代基。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电致变色化合物,其中所述电致变色化合物由以下通式(IV)表示:
其中X1、X2、X3、X4、X5、X6、X7、X8、X10、X11、X13和X14各自独立地为氢原子或单价取代基;R3为取代或未取代的烷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烷氧基;R1和R2各自独立地为单价取代基;且A-和B-各自独立地为单价阴离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的电致变色化合物,其中,在通式(I)中,R1或R2或其两者具有能够直接或间接键合到羟基的官能团。
4.根据权利要求3的电致变色化合物,其中所述能够直接或间接键合到羟基的官能团为选自如下的能够直接或间接键合到羟基的官能团:膦酸基团、磷酸基团、羧基、甲硅烷基、和甲硅烷醇基团。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中任一项的电致变色化合物,其中所述能够直接或间接键合到羟基的官能团为选自如下的能够直接或间接键合到羟基的官能团:膦酸基团、三烷氧基甲硅烷基、和三羟基甲硅烷基。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的电致变色化合物,其中A-和B-可彼此相同或不同,且各自选自Br-、Cl-、ClO4-、PF6-、和BF4-。
7.电致变色组合物,包括:
导电或半导电纳米结构体;和
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电致变色化合物,其键合到所述纳米结构体或吸附在所述纳米结构体上。
8.根据权利要求7的电致变色组合物,其中所述导电或半导电纳米结构体由金属氧化物颗粒构成,和其中所述金属氧化物颗粒为选自如下的至少一种:氧化钛、氧化锌、氧化锡、氧化铝、氧化锆、氧化铁、氧化镁、氧化铟、和氧化钨。
9.根据权利要求8的电致变色组合物,其中所述金属氧化物颗粒具有30nm或更小的平均一次粒径。
10.显示元件,包括:
显示电极;
设置成面对所述显示电极且与所述显示电极间隔开的对电极;
设置在所述显示电极和所述对电极之间的电解质;和
设置在所述显示电极的表面上的显示层,所述表面面对所述对电极,
其中所述显示层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电致变色化合物、或根据权利要求7-9中任一项的电致变色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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