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组合物在审
| 申请号: | 201380056501.5 | 申请日: | 2013-10-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809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15 |
| 发明(设计)人: | 玛格丽特·琼·康斯坦丁;马克·康斯坦丁;海伦·伊丽莎白·安布罗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乌瑞斯化妆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8/92 | 分类号: | A61K8/92;A61K8/02;A61Q1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丁业平;高钊 |
| 地址: | 英国多***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组合 | ||
1.一种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包含:
(i)外层,其包含:
(a)基于所述外层的10重量%至45重量%的硬植物脂,其中所述硬植物脂选自可可脂、马府油、星果榈油、烛果油及其混合物,和
(b)基于所述外层的55重量%至80重量%的软植物脂,其中所述软植物脂选自于芦荟脂、鳄梨油、古朴阿苏果油、澳大利亚坚果仁油、芒果油、橄榄油、牛油脂、椰子油、南瓜籽油、花生油、杏仁油、咖啡豆油、精制脂、大麻籽油、摩卡奇诺油、阿月浑子果仁油、牛油芦荟脂及其混合物;
以及
(ii)内核,其为
(a)软植物脂组合物;
(b)软糖料;或
(c)液体化妆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外层完全包覆所述内核。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外层包含:
(a)基于所述外层的10重量%至35重量%的所述硬植物脂,和
(b)基于所述外层的60重量%至80重量%的所述软植物脂。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外层包含:
(a)基于所述外层的15重量%至35重量%的所述硬植物脂,和
(b)基于所述外层的65重量%至75重量%的所述软植物脂。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硬植物脂为可可脂。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软植物脂为牛油脂。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外层包含:
(a)基于所述外层的10重量%至45重量%的可可脂,和
(b)基于所述外层的55重量%至80重量%的牛油脂。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外层包含:
(a)基于所述外层的15重量%至35重量%的可可脂,和
(b)基于所述外层的65重量%至75重量%的牛油脂。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外层还包含油。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油选自植物油、坚果油或植物性油。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基于所述外层,所述外层包含1重量%至10重量%的所述油。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内核为软植物脂组合物。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内核包含一种或多种植物脂,
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植物脂包含:
(i)基于所述内核的小于10重量%的硬植物脂;和
(ii)基于所述内核的20重量%至60重量%的软植物脂。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软植物脂选自于芦荟脂、鳄梨油、古朴阿苏果油、澳大利亚坚果仁油、芒果油、橄榄油、牛油脂、椰子油、南瓜籽油、花生油、杏仁油、咖啡豆油、精制脂、大麻籽油、摩卡奇诺油、阿月浑子果仁油、牛油芦荟脂及其混合物。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内核还包含油。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固体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油选自植物油、坚果油或植物性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乌瑞斯化妆品有限公司,未经乌瑞斯化妆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80056501.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碱性铝土矿残渣的处理
- 下一篇:用于眼睛的电流愈合的方法和眼科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