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4-氨基-3-氯-5-氟-6-(4-氯-2-氟-3-甲氧基苯基)吡啶-2-甲酸的除草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49068.2 | 申请日: | 2013-07-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6152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09 |
发明(设计)人: | C·N·耶基斯;R·K·曼恩;P·R·施米策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国陶氏益农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40 | 分类号: | A01N43/40 |
代理公司: | 北京坤瑞律师事务所 11494 | 代理人: | 封新琴 |
地址: | 美国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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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含 氨基 甲氧基 苯基 吡啶 甲酸 除草 组合 | ||
1.协同除草组合物,其包含除草有效量的(a)式(I)化合物
或式(I)的C1-4烷基酯或苄酯,以及(b)选自以下的至少一种化合物:草铵膦-铵、草甘膦二甲基铵(DMA)、草甘膦异丙基铵(IPA)、草铵膦和草甘膦,其中(a)和(b)以组合形式存在,所述组合的比例使得所述组合显示除草协同作用,其中(a)或式(I)的C1-4烷基酯或苄酯基于酸等价物与草铵膦-铵之间的重量比为1:1至1:271;其中(a)或式(I)的C1-4烷基酯或苄酯基于酸等价物与草甘膦二甲基铵之间的重量比为1:4至1:420;其中(a)或式(I)的C1-4烷基酯或苄酯基于酸等价物与草甘膦异丙基铵(IPA)之间的重量比为1:6至1:96;其中(a)或式(I)的C1-4烷基酯或苄酯基于酸等价物与草铵膦之间的重量比为1:1至1:271;其中(a)或式(I)的C1-4烷基酯或苄酯基于酸等价物与草甘膦之间的重量比为1:64至1:509。
2.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a)为式(I)化合物、式(I)化合物的正丁基酯或式(I)化合物的苄酯。
3.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进一步包含农业上可接受的佐剂或载体。
4.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进一步包含除草安全剂。
5.防治不需要植被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以除草有效量的包含(a)式(I)化合物
或式(I)的C1-4烷基酯或苄酯,以及(b)选自以下的至少一种化合物的组合:草铵膦铵、草甘膦二甲基铵、草甘膦异丙基铵、草铵膦和草甘膦,接触植物或其所在地、土壤或水,其中所述植物为不需要植被,其中所述土壤或水允许所述不需要植被的生长,其中(a)和(b)以组合形式存在,所述组合的比例使得所述组合显示除草协同作用,其中(a)或式(I)的C1-4烷基酯或苄酯基于酸等价物与草铵膦-铵之间的重量比为1:1至1:271;其中(a)或式(I)的C1-4烷基酯或苄酯基于酸等价物与草甘膦二甲基铵之间的重量比为1:4至1:420;其中(a)或式(I)的C1-4烷基酯或苄酯基于酸等价物与草甘膦异丙基铵(IPA)之间的重量比为1:6至1:96;其中(a)或式(I)的C1-4烷基酯或苄酯基于酸等价物与草铵膦之间的重量比为1:1至1:271;其中(a)或式(I)的C1-4烷基酯或苄酯基于酸等价物与草甘膦之间的重量比为1:64至1:509。
6.权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a)为式(I)化合物、式(I)化合物的正丁基酯或式(I)化合物的苄酯。
7.权利要求5-6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在直接播种、水中播种和移植的稻子、小麦、大麦、燕麦、黑麦、高粱、玉米、甘蔗、向日葵、低芥酸油菜、甜菜、大豆、棉花、菠萝、牧地、牧草地、牧场、休耕地、草皮、乔木和藤本果树、水生物、工业植被管理或道路周围中防治所述不需要植被。
8.权利要求5-6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a)和(b)在杂草或作物出苗前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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