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和可移动的加热体有效
| 申请号: | 201380048174.9 | 申请日: | 2013-09-1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035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10 |
| 发明(设计)人: | 乌韦·阿奴尔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乌韦·阿奴尔德 |
| 主分类号: | A47J36/28 | 分类号: | A47J36/28;A45D34/04;B65D81/00;A61F7/03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恒申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12 | 代理人: | 陈健 |
| 地址: | 德国路德***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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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加热 食物 移动 设备 | ||
1.一种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具有
用于容纳食物(8)的容器(1)和
邻接到该容器(1)上的封闭的加热室(2),所述加热室通过共同的导热壁(4)与所述容器(1)热联接,同时与该容器相分离,
其中,所述加热室(2)具有第一腔室(5)和第二腔室(6),它们被透过水蒸气的壁(7)分开,
其中,物质或物质混合物(9)位于所述第一腔室(5)内,在提供液体的情况下,该物质或物质混合物会在放热的化学反应中产生热量,其中形成水蒸气,并且
其中,吸附剂(10)位于所述第二腔室(6)内,在放热的情况下,该吸附剂能够吸附从所述第一腔室(5)经由所述透过水蒸气的壁(7)流入的水。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是水或者包含水。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剂是沸石或者包含沸石。
4.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热的壁(4)至少位于所述容器(1)的底面的一部分上。
5.按照权利要求1-4之一所述的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热的壁(4)包括金属壁。
6.按照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腔室(6)被适当布置在所述第一腔室(5)的至少一部分上,从而使得所述第二腔室(6)的底面通过提供液体后产生的反应混合物而位于所述第一腔室(5)内。
7.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第二腔室(6)布置在所述容器(1)的下面,并且将所述第一腔室(5)布置在所述第二腔室(6)的下面,并且所述容器(1)的构成第一腔室(5)、第二腔室(6)和导热壁(4)的底部近乎均匀地水平地延伸,并且所述第一腔室(5)和第二腔室(6)的结构高度约为所述容器(1)底部的外部尺寸的3%至30%。
8.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能够将所述第二腔室(6)环形地布置在所述第一腔室(5)上,所述第一腔室(5)的中心区域和所述第二腔室(6)的包围所述中心区域的环形区域邻接到所述容器(1)的构成导热壁(4)的底部上。
9.按照权利要求1-8之一所述的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透过水蒸气的壁(7)由纺织物构成特别地由非织造物构成。
10.按照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透过水蒸气的壁(7)的纺织物在面向所述第一腔室(5)的那一侧设置有疏液层或被已疏水化。
11.按照权利要求1-10之一所述的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设置含有液体的第三腔室(15),该腔室与第一和第二腔室(5、6)相分离,其中,设置一种装置(14、16、17、18),用于建立起将液体从所述第三腔室(15)引入到所述第一腔室(6)内的连接。
12.按照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腔室(15)被布置得与所述第一腔室(5)相邻并且通过液体密封的壁相分离,并且所述用于建立起将液体从所述第三腔室(15)引入到所述第一腔室(5)内的连接的装置(14、16、17、18)包括用于在液体密封的壁中产生开口的装置(18)。
13.按照权利要求1-12之一所述的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腔室(5)的外壁具有用于引入液体的可重新封闭的开口(12;19)。
14.按照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重新封闭的开口(12;19)具有由弹性材料制成的自封闭的阀门(13)。
15.按照权利要求1-14之一所述的用于加热食物的可移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在供应液体的情况下,在放热的化学反应中,除了水蒸气外,所述物质混合物(9)还产生其它反应气体,其中,所述穿透水蒸气的壁(7)也被这些其它的反应气体穿透,并且其中,所述反应气体同样地被沸石(10)所吸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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