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由包含改性缩聚树脂和甲醛清除剂的粒状混合物获得铸型体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47109.4 | 申请日: | 2013-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19437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08 |
发明(设计)人: | 斯特凡·萨拉赞;曼努埃尔·瓦尔加斯;通-法伊·洛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坦斯·阿尔伯图斯法国公司 |
主分类号: | B22C1/22 | 分类号: | B22C1/2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顾晋伟,刘媛 |
地址: | 法国布***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包含 改性 缩聚 树脂 甲醛 清除 粒状 混合物 获得 铸型 方法 | ||
1.一种用于制造铸型体、优选用于铸造件的模具和/或型芯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至少以下的连续步骤:
-制备粒状混合物,以相对于所述混合物的总重量的%重量计,其包含:
a-按重量计至少90%,优选96%至99%的颗粒,所述颗粒主要由至少一种无机氧化物构成,并且至少80%的所述颗粒的尺寸为10μm至3000μm,
b-按重量计0.3%至3%,优选0.6%至1.5%的与甲醛和/或其衍生物缩聚的至少一种树脂,百分比以干树脂固体来计算,
c-按重量计0.001%至3%,优选0.005%至1%的至少一种固化剂,百分比以干固化剂固体来计算,
d-按重量计0.003%至1%,优选0.01%至0.15%的至少一种甲醛清除剂化合物,以及
f-按重量计0.2%至3%,优选0.7%至2%的水;
-使所述粒状混合物与成形工具的至少一个表面相接触,以及
-在50℃至380℃的温度下将至少一种气体流吹入所述粒状混合物中,保持1秒至300秒的持续时间,以确保所述混合物的至少部分固化,
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物的缩聚树脂(组分b-)通过以下过程来改性:
●通过所述混合物中存在组分e-,所述组分e-的含量相对于所述混合物的总重量为按重量计的0.003%至1.5%,优选0.15%至1%,所述组分e-为选自丹宁酸、天然多酚和木质素的至少一种树脂,
●或者通过在其合成期间存在包含至少一个酚和/或多酚单元的化合物,所述化合物的含量相对于所述缩聚树脂的总重量为按重量计的1%至3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甲醛清除剂(组分d-)为酰肼类的化合物,优选地选自单酰肼和二酰肼,甚至更优选地为己二酸二酰肼、琥珀酸二酰肼或碳酰肼,特别优选地为碳酰肼。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选自丹宁酸、天然多酚和木质素的树脂(组分e-)为丹宁酸型树脂,优选为缩合丹宁酸型树脂。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成形工具加热至40℃至180℃,优选50℃至150℃的温度。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气体选自空气、惰性气体和有助于反应介质酸化的气体。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包括另外的步骤,在所述另外的步骤期间,在5℃至45℃的温度下,使至少一种气体的流在至少部分固化的粒状混合物内循环1秒至300秒的持续时间,所述气体优选地选自空气、氮气和二氧化碳。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与甲醛和/或其衍生物缩聚的树脂是至少一种树脂的组合物,所述至少一种树脂经历了选自脲及其衍生物、三聚氰胺、苯并胍胺、甘脲、苯酚和/或其衍生物及糠醇和/或其衍生物的第一成分与选自甲醛和/或其衍生物的第二成分之间的化学反应。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酚和/或多酚单元存在于选自香草醛(4-羟基-3-甲氧苯甲醛)和间苯三酚(苯-1,3,5-三醇)的化合物中。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选自丹宁酸、天然多酚和木质素的树脂选自丹宁酸,优选为经缩合和/或经改性以使其可溶于水,例如破斧木的提取物;多酚,例如从巴拉那松(araucaria angustifolia,Pin du Paraná)或从长叶松(pinus palustris,pin des marais)中提取的那些;以及经改性或未改性的木质素。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固化剂选自以下化合物:
-天然酸盐,如铵盐,特别是过硫酸盐、硝酸盐、硫酸氢盐、硫酸盐和氯化物;
-与醛反应生成酸的盐,如羟胺盐,特别是硫酸羟胺、盐酸羟胺、磷酸羟胺、磺酸羟胺和硝酸羟胺;
-可升华的酸,特别是草酸和苯甲酸;以及任选的
-就其反应性或其毒性而言与所述方法相容的有机酸,如乳酸和柠檬酸;
所述固化剂优选地选自羟胺盐,甚至更优选地,所述固化剂是硫酸羟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胡坦斯·阿尔伯图斯法国公司,未经胡坦斯·阿尔伯图斯法国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80047109.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