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电视接收机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44947.6 | 申请日: | 2013-08-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04217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5 |
发明(设计)人: | 大木谦太郎;大嶋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5/64 | 分类号: | H04N5/64;G09F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31100 | 代理人: | 干欣颖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安装 构件 显示装置 电视接收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具有固定于基板以将基板安装于其他构件的安装构件的显示装置、及具有该显示装置的电视接收机。
背景技术
液晶电视接收机等薄型电视接收机(以下称为TV接收机)一般具备显示模块(液晶TV接收机的情况下为液晶显示模块)和对该显示模块进行驱动的基板。显示模块以纵向姿势收纳在以纵向姿势前后配置的前壳体和后壳体间。在显示模块是液晶显示模块的情况下,包括例如显示面板和具有光学片、扩散板、反射片以及底板的背光源单元。LED等光源设置于底板。
以往,在显示模块的背面设有用于固定基板的螺钉孔等,通过将螺钉止动于显示模块的背面来固定基板。然而,当将螺钉孔设置于显示模块时,只能安装适合于该显示模块的该螺钉止动位置的基板,因此存在通用性较低的问题。
因此,近年来,通常不在显示模块中设置螺钉孔。在该情况下,将基板设置于被称为金属板托架或底板托盘的托盘或同等部品,将所述托盘安装于底板,来将基板固定于显示模块。
然而,存在如下问题:该底板托盘等尺寸越大,价格越高,且安装操作也变得繁琐。
也考虑不使用底板托盘等,来将基板固定于后壳体的方法。在该情况下,存在如下问题:用于电连接前壳体侧的电路和控制该电路的基板的线束变长,若该线束较短则组装会变得困难,在进行连接后,一边紧固前壳体和后壳体一边进行线整形,因此线整形及组装较为困难。
尽管存在以下显示装置:即,利用焊接将具有内螺纹的作为安装构件的防护套(lag)固定于基板的后壳体侧,对前壳体侧的电路和基板进行电连接,并进行线整形,之后,将后壳体螺钉止动于防护套来固定基板,但是,基板、防护套以及后壳体之间的固定强度依赖于防护套的焊接强度。穿过后壳体的螺钉和防护套利用螺钉来固定,因此具有强度,但防护套和基板之间的固定依赖于焊接,因此在没有足够焊料的情况、或受到振动及冲击的情况等下,存在会对焊料部分产生作用力的问题。产生作用力的结果是,在焊接部分脱离从而导致基板与防护套脱离的情况下,后壳体和基板之间的固定发生脱离。
在将具有内螺纹的防护套安装于基板的显示模块的背面侧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与将防护套安装于后壳体侧时相同的问题,但即使在焊料的接合发生脱离的情况下,由于在螺钉贯穿基板后防护套会被螺钉止动,因此能维持后壳体和基板之间的固定。在利用焊接进行固定的情况下,该防护套的原材料必须是金属,但在为了固定其它零部件而具有基于DIP的焊接工序的情况下,切有内螺纹的部分会被焊料所填埋,因此需要预先在该防护套中利用耐热胶带堵塞供螺钉插入的孔。该胶带的粘贴会导致零部件数量及制造工序数的增加并成为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
然后,在为了削减该制造成本而仅将零部件安装于基板的单侧的情况下,通常用户用的端子位于后壳体侧,因此不能将零部件安装于显示模块的背面侧。因此需要特别的措施,自然会成为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
作为能实现显示模块的电路构件和基板的电连接、及在线整形后将基板安装于后壳体,且不采用焊接将安装构件固定于基板的显示装置,具有以下日本专利特开2011-249975号公报及日本专利特开2012-14100号公报的显示装置。
日本专利特开2011-249975号公报中公开了如下显示装置的发明:该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金属板托架、覆盖显示面板背面的背面盖板,构成为背面盖板具有在背面侧开口的有底凹部,在该凹部中收纳电源基板和HDD后,利用交换用盖来封闭该凹部的开口。日本专利特开2011-249975号公报的发明通过该结构力图缩小金属板托架的尺寸。
日本专利特开2012-14100号公报公开了如下显示装置的发明:壳体通过将前壳体和后壳体相互接合而构成,在前壳体上设置有图像显示面板,控制基板通过固定件(具有外螺纹部的第1零部件和具有内螺纹部的第2零部件)固定于后壳体。第2零部件具有舌片,舌片与显示面板的背面抵接。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发明内容
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在日本专利特开2011-249975号公报的显示装置的情况下,具有如下问题:背面盖板具有复杂的形状,作为零部件需要封闭凹部的交换盖,制造工序变得繁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夏普株式会社,未经夏普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8004494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车辆用视场辅助装置
- 下一篇:通信控制设备及其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