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功能控制装置和功能添加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380011112.0 | 申请日: | 2013-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807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25 |
发明(设计)人: | 山田裕;德永将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21/426 | 分类号: | H04N21/426;H04N21/41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吴孟秋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功能 控制 装置 添加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涉及功能控制装置和功能添加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市场上流通的产品根据供应对象的区域、价格范围而需要开发多个种类。
近年来,为了降低开发成本,提出了在开发多个种类的产品的情况相爱,通过实现模块化而便于扩展、更改功能的技术方案。
先行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平08-079641号公报
但是,在现有的技术中,即便以模块为单位实现了功能的扩展、更改,由于该每个模块所支持的功能等不同,因此必须安装与每个模块相应的程序。
发明内容
本发明鉴于上述情况而提出,其目的在于提供减轻软件开发负担的功能控制装置和功能添加装置。
实施方式的功能控制装置具备接口部、获取部和控制部。接口部能与多个种类的功能添加装置中的任一个以上连接。获取部从通过接口部连接的功能添加装置,获取表示由功能添加装置执行的功能的功能信息。控制部在控制通过获取部获取到的功能信息表示的功能的情况下,对通过接口部连接的功能添加装置具备的存储部,访问根据在功能信息识别的功能通用而被确定的地址。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中的影像处理装置的概念的图。
图2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涉及的影像处理装置的具体结构的图。
图3是表示由第一实施方式涉及的主处理器实现的软件结构的图。
图4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主基板和子基板的控制方法的概念图。
图5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涉及的每种模块类型的按类型的功能信息的例子的图。
图6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涉及的地址信息存储部存储的、调谐器模块的记录器的地址映射(address map)的例子的图。
图7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涉及的第一子基板的结构的图。
图8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涉及的安装于子基板的第一外围装置内的记录器的结构的图。
图9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涉及的调谐器基板的记录器结构的图。
图10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涉及的动态图像功能的记录器结构的图。
图11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涉及的录像功能的记录器结构的图。
图12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涉及的高画质化功能的记录器结构的图。
图13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涉及的影像处理装置中的启动时进行的处理步骤的流程图。
图14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涉及的影像处理装置中的调谐器模块的设置步骤的流程图。
图15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变形例涉及的调谐器模块的调谐器控制部内的记录器(register)的地址映射的例子。
图16是表示第二实施方式涉及的第一子基板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第一实施方式)
图1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中的影像处理装置100的概念的图。在图1所示的例子中,可以将第一子基板150和第二子基板160中的任一个以上与主基板110连接。
在本实施方式中以如下情况为例:具备主基板110,作为控制安装于第一子基板150和第二子基板160的功能的功能控制装置;以及第一子基板150和第二子基板160,作为向该主基板110添加功能的功能添加装置。
主基板110具备主处理器111、影像接口(I/O)部112以及控制接口(I/O)部113。
另一方面,第一子基板150具备第一外围装置151、影像接口(I/O)部152以及控制接口(I/O)部153。并且,第二子基板160具备第二外围装置161、影像接口(I/O)部162以及控制接口(I/O)部163。
如图1所示,第一子基板150和第二子基板160由于具备相同的接口,因此都可以与主基板110连接。即,在第一子基板150与主基板110连接的情况下,主处理器111通过控制接口部113和控制接口部153接收发送控制信号,从而可以控制第一外围装置151。同样,在第二子基板160与主基板110连接的情况下,主处理器111通过控制接口部113和控制接口部163发送接收控制信号,从而可以控制第二外围装置161。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虽然对发送影像信号和控制信号为例进行说明,但除此之外也可以进行其他信号的通信。例如,也可以具备用于发送接收用于互联网连接的信号等的数据总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东芝;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未经株式会社东芝;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80011112.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