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测定车辆的紧急制动状况的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380009448.3 | 申请日: | 2013-02-0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14423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03 |
| 发明(设计)人: | 卡斯藤·布罗伊尔;迪尔克·桑德屈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威伯科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T7/22 | 分类号: | B60T7/22;B60W40/10;G08G1/16;B60R21/013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杨靖,车文 |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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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测定 车辆 紧急制动 状况 方法 | ||
1.一种用于测定第一自身车辆(1)的紧急制动状况的方法,在所述方法中,所述自身车辆(1)至少测定以下状态变量:
所述自身车辆的自身行驶速度(v1),
所述自身车辆的自身纵向加速度(a1),
所述自身车辆的与前方对象物(2)的相对间距(dx),以及
所述前方对象物(2)的第二速度(v2)和第二加速度(a2),
其中,从所述状态变量(v1、a1、dx、v2、a2)中借助评估法(BV1、BV2)测定是否存在紧急制动状况,
其特征在于,
依赖于所述状态变量(v1、a1、dx、v2、a2)地引用至少两种不同的评估法(BV1、BV2)用以评估是否存在紧急制动状况,
其中,依赖于所述状态变量(v1、a1、dx、v2、a2)地测定:引用所述至少两种不同的评估法(BV1、BV2)中的哪一个,
其中,不同的评估法(BV1、BV2)至少包括以下评估法:
第一评估法(BV1),即运动方程式评估法,在所述运动方程式评估法中,测定所述自身车辆(1)和所述前方对象物(2)的运动方程组,以及
第二评估法(BV2),即制动行程评估法,在所述制动行程评估法中,测定所述自身车辆(1)的制动行程(s1_br)。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有效标准(Zk1)确定:是第一评估法(BV1)是有效的并被使用,还是至少第二评估法(BV2)是有效的并被使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自身车辆(1)直至与所述前方对象物(2)达到最小间距(dx_min)和相同的速度时所需要的自身制动时间(t1_dv)小于或等于所述前方对象物(2)进行制动直至停止时所需要的对象物制动时间(t2_stop)的情况下,所述第一评估法(BV1)是有效的并且被使用,而在所述自身制动时间(t1_dv)大于所述对象物制动时间(t2_stop)的情况下,所述至少第二评估法(BV2)是有效的并且被使用。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测定出紧急制动状况时,自行导入紧急制动过程和/或发出报警显示信号(Si1)。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测定引用所述评估法(BV1、BV2)中的哪一个时,和/或在进行单个的评估法时,补充地还将在导入自动紧急制动以后车辆内部的制动系统的反应时间(t1)和/或在经由报警显示器(9)发出所述报警显示信号(Si1)以后驾驶员的反应时间(t1)考虑进去。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步骤中事先使用前置的评估法(BV0),在所述前置的评估法中评估是否满足第一标准(K1),根据所述第一标准,所述自身车辆(1)与所述前方对象物(2)的当前相对间距(dx)在所述反应时间(t1)以后小于要遵守的最小间距(dx_min),
其中,在满足所述第一标准(K1)时识别为紧急制动状况,而在不满足所述第一标准(K1)时接着测定引用其它评估法(BV1、BV2)中的哪一个。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不满足所述第一标准(K1)时,接着根据所述前方对象物(2)的第二加速度(a2)和所述前方对象物(2)相对所述自身车辆(1)在反应时间以后的相对速度(dv_t1)执行评估,其中,所述在反应时间(t1)以后的相对速度(dv_t1)是所述第二速度(v2)减去所述自身行驶速度(v1)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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