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驱动单元以及电动助力自行车有效
| 申请号: | 201380004112.8 | 申请日: | 2013-12-1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109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7 | 
| 发明(设计)人: | 石川记尉;丰田佑一;松村大祐 | 申请(专利权)人: | 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B62M6/55 | 分类号: | B62M6/55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刘军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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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驱动 单元 以及 电动 助力 自行车 | ||
1.一种驱动单元,用于电动助力自行车,所述驱动单元包括:
曲轴;
电机;
传递轴,所述传递轴相对于所述曲轴的中心轴线平行地延伸;以及
基板,所述基板具有在与所述曲轴的中心轴线正交的方向上扩展的实际安装面,
所述电机包含:
转子;
输出轴,所述输出轴与所述转子一起旋转,并相对于所述曲轴的中心轴线平行地延伸;以及
输出齿轮,所述输出齿轮被配置于所述输出轴,
所述驱动单元还包括:
第一传递齿轮,所述第一传递齿轮被配置于所述传递轴,与所述输出齿轮啮合,并具有比所述输出齿轮多的齿;
第二传递齿轮,所述第二传递齿轮被配置于所述传递轴;以及
被驱动齿轮,所述被驱动齿轮被配置于所述曲轴,与所述第二传递齿轮啮合,并具有比所述第二传递齿轮多的齿,
在将所述电机、所述第一传递齿轮以及所述被驱动齿轮中从所述曲轴的轴向观察时的直径最大的部件设为第一部件、将直径第二大的部件设为第二部件的情况下,所述基板在所述曲轴的轴向上被配置于所述第一部件和所述第二部件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基板具有在从所述曲轴的轴向观察的情况下与所述第一部件以及所述第二部件的至少一个重合的区域。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驱动单元还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容纳所述电机、所述第一传递齿轮、所述被驱动齿轮以及所述基板,
所述区域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壳体的内表面相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驱动单元,其中,在所述区域配置电气部件。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第一部件以及所述第二部件的一者是所述电机,
所述区域是与所述电机重合的第一区域,
所述电气部件是向所述电机供给电力的部件。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单元,其中,
在从所述曲轴的轴向观察的情况下,所述基板相对于连结所述第一部件的旋转中心和所述第二部件的旋转中心的线段被配置于与所述第三部件的旋转中心的相反侧。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基板被配置于在所述曲轴的轴向上与所述第三部件相同的位置。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第一部件以及所述第二部件的一者是所述被驱动齿轮,
所述区域是与所述被驱动齿轮重合的第二区域,
在所述第二区域配置检测所述曲轴的旋转的检测元件。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单元,其中,
还具有间隔壁,所述间隔壁被配置于所述输出齿轮、所述第一传递齿轮以及所述被驱动齿轮的至少一个与所述基板之间。
10.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单元,其中,
还具有单向离合器,所述单向离合器被配置于所述曲轴,将使所述曲轴向第一方向旋转的旋转力传递给配置于所述曲轴的驱动链轮,而不将使所述曲轴向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方向旋转的旋转力传递给所述驱动链轮,
所述单向离合器包含所述被驱动齿轮。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被驱动齿轮包含安装所述驱动链轮的安装轴部。
12.一种电动助力自行车,具有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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