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铁路车辆专用设备轨枕有效
申请号: | 201320859472.3 | 申请日: | 2013-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16004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16 |
发明(设计)人: | 孟志刚;徐家康;杨太;潘晋贵 | 申请(专利权)人: | 孟志刚;徐家康;杨太;潘晋贵 |
主分类号: | E01B3/00 | 分类号: | E01B3/00;E01B3/28;B61L1/00;B61L1/18 |
代理公司: | 太原高欣科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4109 | 代理人: | 冷锦超;吴立 |
地址: | 030000 山西省太***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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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铁路车辆 专用设备 轨枕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铁路车辆专用设备轨枕,属于轨道交通的轨枕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铁路线路上使用的轨枕为钢筋混凝土轨枕,现有的钢筋混凝土轨枕是截面为梯形的长条状的块体,但是随着高速列车的运行,列车轨道上需要安装很多的车辆专用设备,如红外轴测探头及车号设备探头等,安装这些车辆专用设备的过程中通常需要将电缆穿过轨道。
目前采用的安装方式是将这些设备安装在钢轨上,安装时需要将钢轨卸下后才能安装,安装复杂,而且工人的劳动强度很高,同时在这些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电缆也需要挖沟来穿过轨道,在轨道底部挖沟容易降低轨道的强度,电缆长期埋在地下,会对电缆造成腐蚀,减少了电缆的使用寿命。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成本低且能够方便安装铁路专用设备和电缆的铁路车辆专用设备轨枕。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铁路车辆专用设备轨枕,包括截面为梯形的长条状的轨枕体,所述轨枕体的顶面横向设有两个钢轨支撑槽,所述轨枕体顶面中部沿长度方向上设有通槽,所述通槽的底面低于钢轨支撑槽的底面,通槽内间隔设置有至少一个铁路设备安装槽,在轨枕体的内部还设有电缆过轨通道和探头电缆通道。
所述钢轨支撑槽两侧的轨枕体顶面设有用于固定钢轨的多个螺纹孔。
所述铁路设备安装槽的底面内设有多个安装孔,在铁路设备安装槽周围的通槽底面上设有多个铁路设备安装螺纹孔。
所述铁路车辆专用设备轨枕材质为混凝土。
本实用新型跟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在轨枕体的内部设有电缆过轨通道和探头电缆通道,这样就改变了现有车辆专用设备安装时控制电路电缆挖沟埋设的做法,大大减小了对电缆的腐蚀,延长了电缆的使用寿命。
2、在轨枕体上设有铁路设备安装槽,这样就只需要一次铺设就能够永久使用,不需要在安装铁路设备时将钢轨拆卸后再进行安装,而且预先已经设好铁路设备的安装位置,设备拆装便捷且安装尺寸精准。
3、电缆通过电缆过轨通道和探头电缆通道穿过轨道,避免了设备安装时电缆挖沟穿过轨道时对路基造成的影响,同时在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时也不会对设备电缆路造成损伤。
4、采用本实用新型铁路车辆专用设备轨枕进行轨道铺设能够大大降低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人工成本。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铁路车辆专用设备轨枕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图中1为轨枕体,2为钢轨支撑槽,3为通槽,4为铁路设备安装槽,5为电缆过轨通道,6为探头电缆通道,7为螺纹孔,8为安装孔,9为铁路设备安装螺纹孔。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铁路车辆专用设备轨枕,包括截面为梯形的长条状的轨枕体1,所述轨枕体1的顶面横向设有两个钢轨支撑槽2,所述轨枕体1顶面中部沿长度方向上设有通槽3,所述通槽3的底面低于钢轨支撑槽2的底面,通槽3内间隔设置有至少一个铁路设备安装槽4,在轨枕体1的内部还设有电缆过轨通道5和探头电缆通道6。
所述钢轨支撑槽2两侧的轨枕体1顶面设有用于固定钢轨的多个螺纹孔7;预设钢轨螺纹孔,可以保证钢轨的安装位置准确,且能够增架钢轨的稳定性。
所述铁路设备安装槽的底面内设有多个安装孔8,在铁路设备安装槽4周围的通槽3底面上设有多个铁路设备安装螺纹孔9;通过预设安装孔8和铁路设备安装螺纹孔9,可以保证铁路专用设备安装位置的准确性,且能够增强铁路专用设备安装的稳定性。
所述铁路车辆专用设备轨枕材质为混凝土;采用混凝土轨枕可以延长轨枕的使用寿命,轨道稳定性好,且能够满足高速和大运量的要求。
本实用新型在轨枕体的内部设有电缆过轨通道5和探头电缆通道6,这样就改变了现行车辆专用设备安装时控制电路电缆挖沟埋设的做法,大大减小了对电缆的腐蚀,延长了电缆的使用寿命;将电缆通过电缆过轨通道5和探头电缆通道6穿过轨道,避免了设备安装时电缆穿越线路对路基造成的影响,同时在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时也不会对设备电缆路造成损伤。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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