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组合桩有效
| 申请号: | 201320849713.6 | 申请日: | 2013-12-2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924045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05 |
| 发明(设计)人: | 张日红;严天龙;王树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淳高科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2D5/48 | 分类号: | E02D5/48 |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 代理人: | 代忠炯 |
| 地址: | 315145 浙江省宁波***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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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组合 | ||
1.一种组合桩,包括有多根上下同轴线连接的桩,其特征在于:其中最上部的一根桩为管桩(1),最下部的一根桩为竹节桩(2);所述的竹节桩(2)的端部设有扩头(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管桩(1)为钢管桩或钢筋混凝土管桩或其他类型的钢筋混凝土圆形截面预制桩。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管桩(1)与竹节桩(2)的连接为焊接或法兰螺栓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管桩(1)桩身和竹节桩(2)的连接处直径相同。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节桩(2)接桩一端的直径和桩身直径相同。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节桩(2)的底部设有扩头(3),管桩(1)和竹节桩(2)的顶部连接。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节桩(2)的顶部设有扩头(3),竹节桩(2)经由扩头(3)和管桩(1)连接。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节桩(2)的两端均设有扩头(3),竹节桩(2)经由扩头(3)和管桩(1)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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