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适于室内使用的新式健身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20848222.X | 申请日: | 2013-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647946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8 |
发明(设计)人: | 侯岩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奥力龙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17/00 | 分类号: | A63B17/00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连耀忠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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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于 室内 使用 新式 健身器 | ||
1.一种适于室内使用的新式健身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左、右支架;
左、右钢丝摆架组件,左、右钢丝摆架组件的上端分别与左、右支架的上部相枢接;
一个脚踏组件,该脚踏组件的两端分别与左、右钢丝摆架组件的底端相固定;
左、右手臂垫组件,左、右手臂垫组件分别具有沿着竖向设置的握杆组件和沿着水平设置的垫杆组件,且握杆组件固定在垫杆组件的前部;所述左、右手臂垫组件分别可调节高低的装在左、右支架的顶部;和
一个靠背带组件,该靠背带组件的两端分别与左、右支架的顶部相枢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于室内使用的新式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右支架分别包括前斜杆、后斜杆和中横杆,前斜杆和后斜杆的上端分别固定在中横杆的前后;所述左支架的前斜杆的底部和右支架的前斜杆的底部通过前连杆相固定;所述左支架的后斜杆的底部和右支架的后斜杆的底部通过后连杆相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适于室内使用的新式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右支架的中横杆分别向内侧设有一转轴,所述左、右钢丝摆架组件的上端分别活动套在对应的转轴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适于室内使用的新式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右钢丝摆架组件分别包括隔套、轴套和人字形钢丝,所述隔套、轴套依序套在所述对应的转轴上,所述人字形钢丝条的顶部与所述轴套相连接,所述人字形钢丝条的底部与所述脚踏组件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于室内使用的新式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杆组件包括沿着竖向设置的把手杆和把手套,所述把手套套接在所述把手杆的外面。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适于室内使用的新式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垫杆组件包括沿着水平设置的垫杆本体和臂垫,所述臂垫固接在所述垫杆本体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适于室内使用的新式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垫杆本体的底部还固接一高度调节杆,所述前斜杆的上部设为中空体,前斜杆的中空体设有第一调节孔,所述高度调节杆上设有多个第二调节孔,所述高度调节杆插在前斜杆的中空体中,所述前斜杆的中空体的第一调节孔通过小弹销旋钮可选择地与高度调节杆的其中一个第二调节孔相配合。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于室内使用的新式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带组件包括条带和固定在条带两端的卡钩,所述左、右支架的顶部分别设有钩口,所述条带两端的卡钩可拆卸地钩挂在左、右支架的钩口处。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适于室内使用的新式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带组件包括条带和固定在条带两端的卡钩,所述左、右手臂垫组件的高度调节杆分别设有钩口,所述条带两端的卡钩可拆卸地钩挂在左、右手臂垫组件的高度调节杆的钩口处。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于室内使用的新式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踏组件包括脚踏板和配重部件,所述配重部件可拆卸安装在脚踏板的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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