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稀便收集袋有效
申请号: | 201320822591.1 | 申请日: | 2013-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693876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9 |
发明(设计)人: | 任建凤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F5/451 | 分类号: | A61F5/451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 代理人: | 许亦琳;余明伟 |
地址: | 20007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收集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收集病人稀便的收集袋。
背景技术
现有的临床医护中,用于严重腹泻患者的临床治疗的常规做法为多次对患者采用灌肠导入、排气导入等护理技术,但现有的严重腹泻患者灌肠用品功能单一,患者要经过多次用于灌肠、清洗、排气的导管不断替换操作,不仅患者需要经历较大的痛苦,容易造成患者肠粘膜损伤,下消化道出血等,同时,多次导管操作还加重了医护人员的工作负担,增加一列护理用品的支出,造成患者治疗成本比较高。特别是患者连续数小时腹泻不止,非常容易造成患者肛门附件皮肤破溃感染,更进一步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增加了医护人员的临床处理难度。
可见,现有的严重腹泻患者的护理存在以下缺陷:1)排泄物腐蚀患者皮肤造成皮肤不适甚至感染;2)床单污染后不易清洗;3)擦洗或更换床单频繁翻动病人导致病情加重;4)多次插管操作不便;5)粪便量不能准确记录,不方便观察病情进展。因此,现有技术急需一款可用于严重腹泻患者稀便收集、清理、准确记录的稀便收集装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用于收集严重腹泻患者稀便,清理方便,并能大大减少医护人员工作量的稀便收集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稀便收集袋,包括用于经肛门插入患者直肠中的插管1,与所述插管连接用于收集稀便的储留袋2,位于所述插管外侧用于固定插管的固定装置3,位于所述插管外侧用于定位插管位置的插管栓4,以及位于插管管壁与所述插管一体成型的冲洗管5;所述固定装置3包括设于插管外壁的气囊31,以及与所述气囊31连接的注气管32;插管栓4位于所述气囊31与储留袋2之间;所述冲洗管5包括出水口51及进水口52,出水口51位于插管1内壁,与所述插管的内腔连通,进水口52位于插管1外壁,与外界连通。
较优的,所述插管1前端的开口为斜面切口。插管的后端与储留袋连接。
较优的,所述储留袋2的表面设有刻度表21。
较优的,所述储留袋2一端与所述插管1连接,所述储留袋2的另一端设有排液口22,排液口处设有排液控制阀23。排液口以及排液控制阀的设计可以多次收集稀便,每次计量后倾倒,实现稀便收集袋的重复利用。
较优的,所述注气管32一端与所述气囊31连接,所述注气管32的另一端设有充气球囊33。
较优的,所述插管栓为圆片状硅胶,插管栓所在平面与插管插入方向垂直。
较优的,所述出水口有1个或两个以上,所述两个以上的出水口之间等距离分布并且位于插管内壁的同一平面。
本实用新型的稀便收集袋使用时,将插管插入患者体内,插管栓可以用于确定插管插入患者体内的深度,防止插管滑入过深伤害病患下消化道;固定装置中,通过注气管向气囊充气,从而使稀便收集袋很好的固定,防止其脱落;冲洗管一端与插管内腔连通,另一端与插管外壁连通,通过向进水口注入清水可以进行灌肠清洗,使用通便剂等操作。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稀便收集袋能够及时收集患者的排泄物,大大减少医护人员的工作量,保护患者皮肤不接触排泄物,避免患者感染,并且还能有效收集并量取患者的粪便样品,便于临场上观察病情,监控病程进展。
附图说明
图1:稀便收集袋纵切结构示意图
图2:稀便收集袋结构示意图
1.插管2.储留袋3.固定装置4.插管栓5.冲洗管21.刻度表22.排液口23.排液控制阀31.气囊32.注气管33.充气球囊51.出水口52.进水口。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至图2。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未经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822591.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