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往复电动工具的附件和往复电动工具有效
申请号: | 201320775192.4 | 申请日: | 2013-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514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C·科里尔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创科电动工具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D49/16 | 分类号: | B23D49/16;B23D5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李雪;黄志兴 |
地址: | 英属维尔京群*** | 国省代码: | 维尔京群岛;V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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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往复 电动工具 附件 | ||
1.一种往复电动工具的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附件包括:
细长支柱;
底座构件,其布置在所述支柱的远端处,所述底座构件包括孔;
第一侧构件,其耦合到所述底座构件;以及
第二侧构件,其耦合到所述底座构件,所述第二侧构件与所述第一侧构件相对;
其中所述第一侧构件和第二侧构件中的每个包括具有锯齿状部分和非锯齿状部分的表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构件和第二侧构件中的每个的表面大体上为弧形并具有可变的曲率半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锯齿状部分包括多个齿,每个相邻的齿由齿槽分开。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齿中的每个具有可变的高度,以使得尖峰状表面限定具有可变的曲率半径的弧形。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非锯齿状部分限定具有与所述锯齿状部分的弧形不同的曲率半径的弧形。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构件和第二侧构件平行于彼此,以使得所述锯齿状部分和所述非锯齿状部分的所述齿和齿槽水平地对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锯齿状部分比所述非锯齿部分构成所述第一侧构件和第二侧构件中的每个的表面的更大部分。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构件和第二侧构件中的每个的所述表面延伸超过由所述底座构件限定的平面。
9.一种往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其支承电动机,所述电动机可由触发器启动;
心轴,其耦合到所述电动机,其中所述电动机往复地驱动所述心轴,所述心轴包括耦合到其远端的刀片夹持机构;
附件构件,其包括:
细长支柱;
底座构件,其布置在所述支柱的远端处,所述底座构件包括孔;
第一侧构件,其耦合到所述底座构件;以及
第二侧构件,其耦合到所述底座构件,所述第二侧构件与所述第一侧构件相对;
其中所述第一侧构件和第二侧构件中的每个包括具有锯齿状部分和非锯齿状部分的表面。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往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构件和第二侧构件中的每个的表面大体上为弧形并具有可变的曲率半径。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往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锯齿状部分包括多个齿,每个相邻的齿由齿槽分开。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往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齿中的每个具有可变的高度,以使得尖峰状表面限定具有可变的曲率半径的弧形。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往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非锯齿状部分限定具有与所述锯齿状部分的弧形不同的曲率半径的弧形。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往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构件和第二侧构件平行于彼此,以使得所述锯齿状部分和所述非锯齿状部分的所述齿和齿槽水平地对齐。
15.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往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锯齿状部分比所述非锯齿部分构成所述第一侧构件和第二侧构件中的每个的表面的更大部分。
16.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往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构件和第二侧构件中的每个的所述表面延伸超过由所述底座构件限定的平面。
17.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往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由所述刀片夹持机构接纳的工作构件。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往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构件延伸穿过所述底座构件中的所述孔。
19.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往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柱被接纳 在所述壳体中以将所述附件固定到所述电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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