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载监控系统以及汽车有效
申请号: | 201320746131.5 | 申请日: | 2013-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681400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2 |
发明(设计)人: | 万中华;钟飞;廖国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00 | 分类号: | B60R1/00;H04N7/18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张大威 |
地址: | 518118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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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载 监控 系统 以及 汽车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电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载监控系统以及汽车。
背景技术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汽车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其中,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两侧的斜柱称为A柱,是汽车前门的门框部分,起到了支撑的作用。但是,A柱会遮挡住用户的一部分视线,从而产生盲区。有关规定要求汽车设计时的双目重叠角一般为5~6度,如果按照驾驶舒适性或者安全性的角度出发,这个重叠角越小越好,可以使盲区更小。在转弯时驾驶员可以对弯道的路况、车况以及行人等情况有更好的了解,这样汽车行驶的安全性会大大提高。但是如果发生了翻车或向前的碰撞事故,人们又需要A柱有足够的强度,因此A柱的截面积大小存在着两难的选择。随着汽车数量的持续增多,行驶在道路上的汽车数量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为了增加车身的强度,汽车的A柱的设计更注重强度方面,因此A柱的截面积很大,驾驶员的视线依旧会被A柱遮挡,有可能导致危险情况的发生。尤其是在驾驶汽车左转弯的时候,驾驶员无法看到左前方是否有行人在过马路,因此很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目前,对于A柱产生的盲区尚无有效办法消除。在A柱的后方设计一个三角窗的方法只是有所改善,并没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因此,驾驶员的视线仍然被A柱影响。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之一。
为此,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车载监控系统。该系统通过在汽车的A柱、B柱、C柱中安装摄像头,使用户可通过车内的输出显示装置观察到车外侧盲区的影像,实现了消除盲区的目的,避免了因盲区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提高了驾驶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汽车。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实施例的车载监控系统,包括:摄像头,设置在A柱、B柱、C柱中至少一个柱体中,摄像头拍摄A柱、B柱、C柱中至少一个外侧的影像;控制装置,控制装置与摄像头相连,控制装置接收摄像头所拍摄的影像,并对影像进行处理;以及输出显示装置,安装于所述A柱、B柱、C柱中至少一个柱体面向驾驶员的一侧,并与所述控制装置相连,所述输出显示装置用于显示所述影像,且为柔性液晶屏。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载监控系统,通过在汽车的A柱、B柱、C柱中安装摄像头,并通过固定在车内A柱上的输出显示装置观察到车外侧盲区的影像,使输出显示装置显示的影像与通过玻璃观察到的真实景象完全吻合,实现无缝连接显示,消除了用户的盲区,避免了因盲区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提高了驾驶的安全性。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第二方面实施例的汽车,包括如上所述的车载监控系统。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通过在汽车的A柱、B柱、C柱中安装摄像头,并通过固定在车内A柱上的输出显示装置观察到车外侧盲区的影像,使输出显示装置显示的影像与通过玻璃观察到的真实景象完全吻合,实现无缝连接显示,消除了用户的盲区,避免了因盲区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提高了驾驶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附加的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下面结合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车载监控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摄像头正面示意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摄像头侧剖面示意图;
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车载监控系统的摄像头取景范围示意图;
图5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输出显示装置正面示意图;
图6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输出显示装置背面示意图;
图7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消除A柱盲区后的效果示意图;
图8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实施例的车载监控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相反,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包括落入所附加权利要求书的精神和内涵范围内的所有变化、修改和等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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