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于浅海吹填区竖桩沉桩的限位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730154.7 | 申请日: | 2013-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613540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28 |
发明(设计)人: | 谢卫东;唐研;王金伟;王宇光;李兴建;余迪;胡军;张岩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交天航港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7/00 | 分类号: | E02D7/00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鼎和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1 | 代理人: | 郑乘澄 |
地址: | 300450 天***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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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浅海 吹填区竖桩沉桩 限位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浅海吹填区竖桩沉桩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于浅海吹填区竖桩沉桩的限位装置。
背景技术
在利用驳船和挖掘机配合的木桩沉桩工艺中,挖掘机提桩后直接从船舷边下桩,由于木桩入水后自身浮力及波浪、潮流等影响,木桩沉入的垂直度和水平位置均无法满足设计要求;通过本发明的限位架装置,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一难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确保竖桩沉入位置和垂直度满足设计要求;在高潮时段沉桩时仍能精确保证竖桩的沉入顶标高的基于浅海吹填区竖桩沉桩的限位装置。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基于浅海吹填区竖桩沉桩的限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装置包括固定安装在船舷上的三向约束限位架,所述限位架的下方固定安装导向板。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如下技术措施:
所述导向板与船舷之间固定设有斜向支撑。
所述的导向板采用弧形板结构。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采用三向约束落桩,精确保证了竖桩沉入过程中的垂直度、间距和桩顶标高,在高潮时段仍可进行竖桩沉入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了施工进度,大大提高了施工效率,节约了人员及机械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K向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图。
图中:1、限位架;2、导向板;3、斜向支撑;4、船舷;5、竖桩。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请参阅图1至图3,一种基于浅海吹填区竖桩沉桩的限位装置,所述限位装置包括固定安装在船舷4上的三向约束限位架1,所述限位架的下方固定安装导向板2。
为提高其强度,在所述导向板2与船舷之间固定设有斜向支撑3。
为了满足更好的导向作用,在所述的导向板2采用弧形板结构。
上述结构通过采用三向约束落桩,精确保证了竖桩5沉入过程中的垂直度、间距和桩顶标高,在高潮时段仍可进行竖桩沉入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了施工进度,大大提高了施工效率,节约了人员及机械成本。
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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