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自动监控录像功能的烟感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20707585.1 | 申请日: | 2013-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6591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8 |
发明(设计)人: | 王志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青于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13/19 | 分类号: | G08B13/19;H04N7/18 |
代理公司: | 西安吉盛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108 | 代理人: | 潘宪曾 |
地址: | 710000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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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自动 监控 录像 功能 烟感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子产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自动监控录像功能的烟感器。
背景技术
家庭安防监控是一个被人们日益重视的领域,就目前发展看,普及范围越来越广,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未来中国视频监控市场还将继续向家庭化、民用化方向发展,从国外的视频监控市场可以看出,个人用户是视频监控领域不可缺少的重要客户。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会有更多的人主动的去建立家庭安防监控体系。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方,很多普通个人用户已经开始使用家庭监控产品,有用于别墅监控的,也有普通住宅监控的。当家里无人时,安防监控系统能起到监控及安全报警等作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给人们一种在家中无人时进行自动监控录像的安防家居产品。
为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带自动监控录像功能的烟感器,包括壳体、感烟口及内部电源电路,所述壳体上设置有依次电连接的具有自动录像存储功能的插卡监控摄像头、控制开关、红外感应开关,控制开关和红外感应开关分别与内部电源电路电连接;壳体上还设置有通过驱蚊开关连接到内部电源电路的驱蚊器。
上述控制开关及驱蚊开关的类型均为无线遥控式。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这种带自动监控录像功能的烟感器,包括壳体、感烟口及内部电源电路,所述壳体上设置有依次电连接的具有自动录像存储功能的插卡监控摄像头、控制开关、红外感应开关,控制开关和红外感应开关分别与内部电源电路电连接;壳体上还设置有通过驱蚊开关连接到内部电源电路的驱蚊器。本实用新型通过给传统烟感器上增加自动监控录像功能,解决了人们外出时室内的安防监控问题,通过收集的失窃现场录像,能够促进盗窃等犯罪事件的侦破,维护了社会治安;烟感器上设置的驱蚊器满足了人们在必要的时候开启其进行驱蚊的需求。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壳体;2、感烟口;3、插卡监控摄像头;4、控制开关;5、红外感应开关;6、驱蚊器;7、驱蚊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的一种带自动监控录像功能的烟感器,包括壳体1、感烟口2及内部电源电路,所述壳体1上设置有依次电连接的具有自动录像存储功能的插卡监控摄像头3、控制开关4、红外感应开关5;控制开关4和红外感应开关5分别与壳体1内部的电源电路电连接;壳体1上还设置有通过驱蚊开关7连接到内部电源电路的驱蚊器6。将控制开关4设置成开启状态,则红外感应开关5在有红外感应状态下导通后将和控制开关4一起通过烟感器的内部电源电路对插卡监控摄像头3供电,从而使插卡监控摄像头3处于工作状态中,因而可以做到当有人进入红外感应开关的感应范围时,插卡监控摄像头3将自动进行监控录像并存储的效果。插卡监控摄像头3是现有成熟产品,例如:深圳市鑫杰博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SZA002的插卡监控摄像头、深圳市新会博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HFR-108的插卡监控摄像头均为该类型的摄像头。本实施例中的红外感应开关5技术也属于现有成熟技术,其原理及功能为:当有人进入开关感应范围时,开关的专用传感器探测到人体红外光谱的变化,开关自动接通负载。人不离开且在活动,开关持续导通;人离开后,开关延时自动关闭负载,因此能够做到有人出现活动时,自动接通摄像头工作电源进行录像并存储;当感应范围内无人时自动切断摄像头的工作电源停止录像。因此,本实用新型可以做到当有人活动时摄像头自动录像,当无人活动时摄像头不进行录像。故本实用新型通过给传统烟感器上增加自动监控录像功能,解决了人们外出时室内的安防监控问题,通过收集的失窃现场录像,能够促进盗窃等犯罪事件的侦破,维护了社会治安;烟感器上设置的驱蚊器满足了人们在必要的时候开启其进行驱蚊的需求。
实施例2:
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所述控制开关4和驱蚊开关7的类型均为无线遥控式。因烟感器的位置通常较高,所以控制开关4及驱蚊开关7采用遥控式可以方便人们打开和关闭录像监控系统及驱蚊器6。
以上例举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举例说明,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的限制,凡是与本实用新型相同或相似的设计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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