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双池垃圾储存库有效
申请号: | 201320698284.7 | 申请日: | 2013-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3529217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发明(设计)人: | 潘老省 | 申请(专利权)人: | 潘老省 |
主分类号: | B65F1/02 | 分类号: | B65F1/02;B65F1/14 |
代理公司: | 贵阳中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52100 | 代理人: | 刘楠 |
地址: | 556300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垃圾 储存库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双池垃圾储存库,属于垃圾处理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垃圾焚烧处理厂的每个主厂房都设置有一个垃圾储存库,目的是将原生垃圾堆放在垃圾储存库的垃圾池中5~7天进行发酵脱水。然而,现有的垃圾储存库中都只设置有一个垃圾池,垃圾池的前墙上设置有垃圾卸料门,因此垃圾池堆放垃圾的有效高度只能到达卸料门的底部标高处,此标高与垃圾池后墙上方的焚烧炉进料斗安装平台标高之间具有约14米的高度差,该高度差的空间容积绝大部分无法用来堆放垃圾,垃圾池中可用有效堆放垃圾的容积只占整个垃圾池可用容积的约65%,为了满足5~7天的垃圾堆放容积,常规垃圾储存库的垃圾池宽度都设置在18~24米之间,加上焚烧炉进料斗安装平台的宽度,储存库屋顶宽度尺寸在27~33米之间,储存库屋顶若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的话,建造成本将会很大,所以现有的储存库屋顶绝大部分采用网架结构,极少部分采用轻型钢结构。
现有垃圾储存库至少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储存库屋顶的网架或轻型钢、以及屋面彩钢板腐蚀很严重,维护成本很高;(2)网架结构或轻型钢结构的储存库屋顶本身密封性不好,加上屋面彩钢板腐蚀后密封性更差,容易导致储存库内的垃圾臭气外溢污染环境;(3)垃圾渗沥液输送槽长度较长,坡度小,渗沥液流速较低,导致渗沥液输送槽极易沉积污泥;(4)发酵后待烧的垃圾与原生垃圾同池,使发酵后待烧的垃圾容易受到原生垃圾水分的浸湿,导致待烧垃圾热值降低。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双池垃圾储存库,以解决垃圾储存库屋顶极易被腐蚀及密封不严、渗沥液输送槽极易沉积污泥、发酵后待烧垃圾受到原生垃圾水分浸湿的问题和垃圾储存库建造成本及维护成本高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构成的: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双池垃圾储存库为,在垃圾储存库内设有隔墙,隔墙将垃圾储存库底部分成A垃圾池和B垃圾池;A垃圾池前墙中上部设有一排卸料门,卸料门前设有卸料大厅,卸料大厅内设有卸料平台,卸料平台与栈桥连接;B垃圾池后墙上方设有焚烧炉进料平台,焚烧炉进料平台上设有一排进料斗;A垃圾池和B垃圾池的上方设有桥式起重设备,桥式起重设备上设有抓斗。
前述双池垃圾储存库中,所述垃圾储存库的顶棚为钢筋混泥土结构,整个垃圾储存库为封闭结构;垃圾储存库内的隔墙为半墙结构,隔墙的高度与焚烧炉进料平台平齐或略低于焚烧炉进料平台;所述垃圾储存库顶棚下方的前后墙上设有贯通A垃圾池和B垃圾池的轨道,轨道上设有桥式起重设备;桥式起重设备的操纵室设在隔墙一端的正上方。
前述双池垃圾储存库中,所述A垃圾池和B垃圾池的底面为后高前低的倾斜面;A垃圾池和B垃圾池的前墙沿水平方向设有上下两排渗沥液排放孔,下排渗沥液排放孔的底边与A垃圾池和B垃圾池的底部处于同一标高,上排渗沥液排放孔的底边高于A垃圾池和B垃圾池的底部2~3米;渗沥液排放孔为1~1.5米的矩形孔,渗沥液排放孔设有格栅。
前述双池垃圾储存库中,所述A垃圾池和B垃圾池的前墙底部外侧设有渗沥液收集槽,渗沥液收集槽的底部为波峰波谷形状,波谷处设有集污坑,集污坑内设有潜污泵,通过潜污泵将集污坑内的垃圾渗沥液和污泥输送至污水处理站的污水调节池。
前述双池垃圾储存库中,所述A垃圾池的右端墙上方设有抓斗检修平台,抓斗检修平台上设有抓斗吊装孔,抓斗吊装孔上设有密封盖板。
采用前述双池垃圾储存库进行垃圾处理的方法,装有原生垃圾的汽车直接通过栈桥开至卸料大厅内的卸料平台,将原生垃圾从卸料门倒入A垃圾池;原生垃圾在A垃圾池内存放2~4天进行初步发酵脱水;然后通过桥式起重设备的抓斗将初步发酵脱水后的垃圾倒运至B垃圾池进行二次发酵脱水5~7天;再由桥式起重设备的抓斗将二次发酵脱水后的垃圾投入焚烧炉进料斗进入垃圾焚烧系统进行焚烧。
前述垃圾处理的方法中,所述垃圾储存库内至少配置两台桥式起重设备,两台以上的桥式起重设备根据垃圾转运量单独作业或协同作业,共同完成A垃圾池和B垃圾池内的垃圾倒运作业;或将A垃圾池内初步发酵脱水的垃圾倒运至B垃圾池;或将B垃圾池内二次发酵脱水的垃圾投入焚烧炉进料平台上的进料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潘老省,未经潘老省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698284.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发泡轻质建筑材料
- 下一篇:一种阿立哌唑口腔膜剂及其制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