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鳗鱼碳烤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320581962.1 | 申请日: | 2013-09-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82811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9 |
发明(设计)人: | 杨新;杨宗铭;郑梅芳;张志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福铭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1B5/00 | 分类号: | A21B5/00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 代理人: | 蔡学俊 |
地址: | 350308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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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鳗鱼 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鳗鱼碳烤机构,应用于鳗鱼烘烤作业过程。
背景技术
鳗鱼干制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烘烤,从而满足口感需要;现有烘烤设备一般只能采用燃气烘烤,这样当燃气烘烤器具出现问题时就会影响加工过程。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是本实用新型研究的对象。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鳗鱼碳烤机构,有助于解决目前鳗鱼烘烤器具烘烤方式单一从而易影响生产过程等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在于:一种鳗鱼碳烤机构,包括漏斗状烤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斗状烤架的上端面上设有一网架,所述网架上设有用以安放木炭的层架,所述网架的下方设有若干表面具有出气孔的燃气管。
其中,所述漏斗状烤架的下端面上设有出水口,所述出水口上设有出水控制阀。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实用新型结构布设简单,不仅能实现普通的燃气烘烤,还能实现木炭烘烤,极大丰富了烘烤器具,保障了生产过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考图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鳗鱼碳烤机构,包括漏斗状烤架1,所述漏斗状烤架的上端面上设有一网架2,所述网架2上设有用以安放木炭的层架3,所述网架2的下方设有若干表面具有出气孔7的燃气管4。
上述漏斗状烤架1的下端面上设有出水口5,所述出水口5上设有出水控制阀6。
具体实施过程:本实用新型实施过程中,首先将层架安设到网架上,然后在层架上安设燃烧的木炭,这样就可以满足烘烤需要,为了满足在木炭生产无法进行时,也能保障生产继续,本技术方案还提供一种燃气烘烤的烘烤方案,并且为了保障烘烤环境对水分的要求,在烤架的下端设置储水区,并通过出水控制阀来调节水量。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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