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泡沫除尘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320580015.0 | 申请日: | 2013-09-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840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9 |
| 发明(设计)人: | 臧立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营口创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1D47/04 | 分类号: | B01D47/04;B01D53/78;B01D53/5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115005 ***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泡沫 除尘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除尘设备,特别提供了一种适用于中小型锅炉尾部的泡沫除尘器。
背景技术
泡沫除尘器的概念,最早由苏联学者于20世纪50年代首先推出并应用于生产。20世纪60年代引入我国,得到了较广泛的应用。
传统泡沫除尘器是通过泡沫将含尘气体中的灰尘洗涤并分离的湿式除尘器。含尘气体从箱体下部烟道接口进入,而后通过泡沫孔板除尘,经挡水板脱水后的烟气排入大气,泡沫板上部设计有喷水管路,使得泡沫孔板形成水膜进行除尘。其容易出现孔板堵塞、风机带水、腐蚀、寿命短等问题,而且没有脱硫功能。
因此,如何对传统的泡沫除尘器进行改进,成为人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泡沫除尘器,以至少解决以往泡沫除尘器容易出现孔板堵塞、风机带水、腐蚀、寿命短、没有脱硫功能等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泡沫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器包括筒体1,所述筒体1的顶部设置有出风口2,所述出风口2的出口处设置有除湿隔板3,所述筒体1的底部设置有沉降灰斗4,所述筒体1的中部设置有穿孔筛板5,所述穿孔筛板5的上表面设置有碱性液体层6,所述碱性液体层6的一侧上方筒体1上设置有喷淋管7,所述筒体1的筒壁上还设置有进风口8,所述进风口8位于穿孔筛板5的下方。
本实用新型中的泡沫除尘器,通过在筒体内分别设置了穿孔筛板、喷淋管和除湿隔板,实现了对尾部烟气的二次过滤,提高过滤效果,其中,穿孔筛板主要用来过滤烟气的微细粉尘,而喷淋管和除湿隔板是用来去除烟气中的烟尘颗粒。在穿孔筛板的上表面还设置有碱性液体层,主要用于吸收烟气中的酸性气体,如SO2等。
优选,所述进风口8的入口处设置有百叶窗挡板81,对进入除尘器中的烟气进行初次过滤,防止较大的颗粒进入除尘器中。
进一步优选,所述除湿隔板3由钢丝网和异形挡板上下连接构成,实现双层除湿过滤,提高过滤效果。
进一步优选,除湿隔板3与碱性液体层6之间的筒体1由弧形铸石板,相互插槽连接构成,其具有防潮、防腐的性能,延长除尘器的使用寿命。
进一步优选,所述百叶窗挡板81的外表面设置有防腐层,延长百叶窗挡板的使用寿命。
进一步优选,所述沉降灰斗4的外表面设置有玻璃钢层,提高其防腐性。
进一步优选,所述穿孔筛板5为不锈钢,延长其使用寿命。
进一步优选,所述喷淋管7为不锈钢,延长其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泡沫除尘器,其优点在于:结构简单,设计合理,除尘效果好,使用寿命长,而且具备吸收酸性气体的功能,耐腐蚀性高。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泡沫除尘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为一种泡沫除尘器,该除尘器包括筒体1,在筒体1的顶部设置有出风口2,在出风口2的出口处设置有除湿隔板3,在筒体1的底部设置有沉降灰斗4,在筒体1的中部设置有穿孔筛板5,该穿孔筛板5的上表面设置有碱性液体层6,碱性液体层6的一侧上方筒体1上设置有喷淋管7,在筒体1的筒壁上还设置有进风口8,该进风口8位于穿孔筛板5的下方。
上述泡沫除尘器中,穿孔筛板与碱性液体层之间为泡沫段;除湿隔板与碱性液体层之间为增湿段;出风口的出口处与除湿隔板之间为脱水段,烟气从进风口进入泡沫除尘器后,首先经过泡沫段,当含硫烟气通过筛孔并达到一定流速时,由于气液两相剧烈搅拌,从而形成一个表面积很大,并且不断更新的泡沫层,在惯性、重力和扩散机理的作用下,SO2 等有害气体被碱液所吸收,同时烟气中的大小粉尘也被含碱泡沫捕集;经过一次过滤的烟气进入增湿段,增湿段是在水喷淋的作用下,使烟尘降温、增湿、增重,依照流体惯性碰撞原理,将大部分烟尘颗粒去除掉;最后烟气进入脱水段,脱水段以脱水为主,同时清除烟气中残留的微细粉尘,最终完成尾部烟气的除尘过滤工作,干净的烟气从出风口排出。
为了防止较大的颗粒进入泡沫除尘器中,作为技术方案的改进,如图1所示,在进风口8的入口处设置有百叶窗挡板81。
为了提高过滤除尘效果,作为技术方案的改进,将除湿隔板3设计为由钢丝网和异形挡板上下连接的双层结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营口创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营口创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580015.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