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后减震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20468914.1 | 申请日: | 2013-08-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31086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2 |
发明(设计)人: | 周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州齐力减震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F13/00 | 分类号: | F16F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1 | 代理人: | 高文迪 |
地址: | 318025 浙江省台***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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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减震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摩配件技术领域,特指一种后减震器。
背景技术
摩托车后减震器能迅速衰减因车速、负载及多种路况变化所带来的冲击和震动,极大地改善了摩托车的减震性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摩托车乘骑的适应性、舒适性、平稳性和安全性。现有技术中,摩托车后减震器包括活塞、活塞杆、减震弹簧、连接座和下连接头。所述活塞的缸座与车架连接,减震弹簧套在活塞和活塞杆外,活塞杆的底端与连接座连接,下连接头固定设置在连接座的底部,下连接头通过轴销与平叉连接的。当减震器安装到摩托车上后,感觉舒适度不够或者减震效果不好时,必须从摩托车上拆卸下来,对减震器重新调整后再安装,费时费工;另外,减震器在长期工作中,弹簧的弹力会减弱,减震效果也会变差,影响乘骑时的舒适性、平稳性和安全性。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弹力可调并延长使用周期和寿命的后减震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后减震器,包括阻尼器,阻尼器连接阻尼器油缸,阻尼器油缸上套设有减震弹簧;减震弹簧的一端限位于阻尼器,另一端限位于上接头,;上接头通过螺母连接阻尼器油缸的活塞杆的一端,其中,所述的阻尼器外圆侧固定设置有凸起,在凸起和减震弹簧之间套设有限位调节套和调节螺母,限位调节套与凸起接触,调节螺母与减震弹簧端面接触。
据上所述的一种后减震器,其中,所述的限位调节套与凸起接触端设置有限位槽,限位调节套与调节螺母螺连。
据上所述的一种后减震器,其中,所述调节螺母外圆侧设置有法兰盘。
据上所述的一种后减震器,其中,所述的法兰盘外圈均匀的设置有便于拧动的旋转槽,法兰盘底端设置有防止减震弹簧横向位移的限位圈,减震弹簧的端面与法兰盘底端面接触,限位圈处在减震弹簧内部。
据上所述的一种后减震器,其中,所述限位圈的外径小于等于减震弹簧的内径。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突出且有益的技术效果是:组装方便,提高了组装时的效率;减震器在长期使用中,减震弹簧处于疲劳状态,弹力下降,减震效果减弱,只需拧动调节螺母,限位调节套逐渐脱离调节螺母,减震弹簧被压缩,恢复到原来的弹力,保证了原有的减震效果,从而延长了减震器的使用周期和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限位调节套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调节螺母的主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调节螺母的俯视图;
图中:10-阻尼器,11-阻尼器油缸,12-减震弹簧,13-活塞杆,14-上接头,15-凸起,16-限位调节套,17-调节螺母,18-限位槽,19-法兰盘,20-旋转槽,21-限位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参见图1—4:一种后减震器,包括阻尼器10,阻尼器10连接阻尼器油缸11,阻尼器油缸11上套设有减震弹簧12;减震弹簧12的一端限位于阻尼器10,另一端限位于上接头14,;上接头14通过螺母连接阻尼器油缸11的活塞杆13的一端,其中,所述的阻尼器10外圆侧固定设置有凸起15,在凸起15和减震弹簧12之间套设有限位调节套16和调节螺母17,限位调节套16与凸起接触,调节螺母17与减震弹簧12端面接触。
据上所述的一种后减震器,其中,所述的限位调节套16与凸起15接触端设置有限位槽18,限位调节套16与调节螺母17螺连。
据上所述的一种后减震器,其中,所述调节螺母17外圆侧设置有法兰盘19。
据上所述的一种后减震器,其中,所述的法兰盘19外圈均匀的设置有便于拧动的旋转槽20,法兰盘19底端设置有防止减震弹簧12横向位移的限位圈21,减震弹簧12的端面与法兰盘19底端面接触,限位圈21处在减震弹簧12内部,所述限位圈21的外径小于等于减震弹簧12的内径,保证限位圈21能顺畅的组装到减震弹簧12内部和从减震弹簧12内部拆卸出来。
减震器在长期使用中,减震弹簧12处于疲劳状态,弹力下降,减震效果减弱,只需通过旋转槽20拧动调节螺母17,限位调节套16逐渐脱离调节螺母17,减震弹簧12被压缩,恢复到原来的弹力,保证了原有的减震效果,从而延长了减震器的使用周期和寿命。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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