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端子固定装置及连接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320465890.4 | 申请日: | 2013-07-3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8695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8 | 
| 发明(设计)人: | 赵灿灿;张萌羽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R13/40 | 分类号: | H01R13/40;H01R13/46 | 
| 代理公司: | 上海脱颖律师事务所 31259 | 代理人: | 脱颖;李强 | 
| 地址: | 200131 上海市浦东新***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端子 固定 装置 连接器 | ||
1.端子固定装置,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包括前端和后端;所述壳体后部设置有用于容纳端子的通孔,所述通孔自所述后端向所述前端延伸;
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内设置有第一阻挡件,当端子在所述通孔内自所述后端向所述前端移动至指定位置后,第一阻挡件阻挡端子自所述后端继续向所述前端移动;
所述通孔内还设置有第二阻挡件,所述第二阻挡件位于所述第一阻挡件与所述后端之间;所述第二阻挡件允许所述端子在所述通孔内自所述后端向所述前端方向移动时越过第二阻挡件,并在端子越过第二阻挡件后阻挡端子自所述后端从所述通孔内退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端子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阻挡件包括第一凸缘,所述的第一凸缘自所述通孔的内壁向所述通孔的中心线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端子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阻挡件还包括第二凸缘,所述第二凸缘自所述通孔内壁向所述通孔的中心线延伸并形成一周向表面,所述周向表面确定端子的径向位置;或者所述第二凸缘用于确定第二凸肩的轴向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端子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阻挡件为弹片;所述弹片一端固定于所述通孔内壁,另一端向所述通孔的中心线延伸;所述弹片另一端在端子在所述通孔内自所述后端向所述前端移动过程中受到所述端子的作用力时可产生弹性变形以允许所述端子移动至指定位置;并在所述端子移动至指定位置后,所述弹片复位阻挡所述端子自所述后端从通孔内退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端子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片一端固定于所述通孔的内壁且自所述通孔的内壁同时向所述通孔的中心线及所述前端延伸。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端子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片数目为两个以上,间隔分布于所述通孔内壁。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5及6中任一项所述的端子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端子固定装置为一整体注塑件。
8.连接器,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包括前端和后端;所述壳体中设置有用于容纳端子的通孔,所述通孔自所述后端向所述前端延伸;
端子,所述端子包括端子本体,所述端子本体设置有至少一个凸肩,所述凸肩自所述端子本体延伸突出于所述端子本体;
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尺寸与所述端子本体尺寸相适应;
所述通孔内设置有第一阻挡件,当端子本体在所述通孔内自所述后端向所述前端移动至指定位置时,所述第一阻挡件阻挡至少一个凸肩继续向所述前端移动;
所述通孔内还设置有第二阻挡件,所述第二阻挡件位于所述第一阻挡件与所述后端之间;所述第二阻挡件允许至少一个凸肩自所述后端向所述前端移动时越过,并在所述凸肩越过后阻挡所述凸肩从所述通孔内自所述后端退出。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阻挡件包括第一凸缘,所述的第一凸缘自所述通孔的内壁向所述通孔的中心线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阻挡件还包括第二凸缘,所述第二凸缘自所述通孔内壁向所述通孔的中心线延伸,所述第二凸缘包括一周向表面,所述周向表面确定端子的径向位置,或者所述第二凸缘用于确定第二凸肩的轴向位置;所述第二凸缘位于所述前端。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端子本体上设置有第一凸肩,所述第一凸缘与所述第一凸肩相配合阻挡所述端子在所述通孔内自所述后端向所述前端移动;所述第二凸缘与所述前端相配合,确定所述端子在所述通孔内的径向位置度。
12.根据权利要求8、9、10或11所述的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阻挡件为弹片;所述弹片一端固定于所述通孔内壁,另一端向所述通孔的中心线延伸;所述弹片另一端在端子在所述通孔内自所述后端向所述前端移动过程中受到所述凸肩的推动时可产生弹性变形以允许所述凸肩越过;并在所述凸肩越过所述弹片后,所述弹片复位阻挡所述凸肩从所述通孔内自所述后端退出。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片一端固定于所述通孔的内壁且自 所述通孔的内壁同时向所述通孔的中心线及所述前端延伸。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未经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465890.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