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脚鞋玩具有效
申请号: | 201320456121.8 | 申请日: | 2013-07-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67748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2 |
发明(设计)人: | 施振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省东至县玩具总厂 |
主分类号: | A42B1/24 | 分类号: | A42B1/24;A42C5/00;A63H33/00 |
代理公司: | 安徽合肥华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12 | 代理人: | 方峥 |
地址: | 247200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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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玩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艺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脚鞋玩具。
背景技术
玩具是供人们尤其是儿童玩乐和游戏的产品,是童年的伙伴。传统的玩具只具有娱乐性,实用性并不强,功能单一,已不能适应消费者尤其是儿童的需要。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脚鞋玩具,穿戴后可以让宝宝进行游戏表演,进而可以提高宝宝的语言表达能力。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脚鞋玩具,包括有帽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帽子的两侧分别具有向下延伸的延伸带,所述延伸带的底端缝制有布袋并形成拖鞋,所述帽子的正面缝制有玩偶。
所述的脚鞋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帽子、延伸带和玩偶的材料均为布料。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外形美观,安全可靠,一方面可以戴在头上,另一方面可以穿在脚上,可以让宝宝进行游戏表演,对宝宝语言的发展有突出作用,对提高宝宝的语言表达能力极有帮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一种脚鞋玩具,包括有帽子2,帽子2的两侧分别具有向下延伸的延伸带3,延伸带3的底端缝制有布袋4并形成拖鞋,帽子2的正面缝制有玩偶1。
帽子2、延伸带3和玩偶1的材料均为布料,无毒、无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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