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稀土废水回收综合处理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70041.0 | 申请日: | 2013-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46205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8 |
发明(设计)人: | 谭翠丽;许开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9/04 | 分类号: | C02F9/0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合道英联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09 | 代理人: | 廉红果 |
地址: | 448124 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稀土 废水 回收 综合 处理 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稀土废水处理的设备。
背景技术
稀土分离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一般包括萃取废水和草酸沉淀废水。萃取废水带有大量的萃取有机相(如煤油、P507、P204等),有机相的生成会造成废水中的油和COD 的超标,大大污染了环境,因此需要将废水中有机相进行分离回收处理,而且萃取废水中也会带有少量以离子态存在的稀土元素,这些稀土元素若不进行回收,将导致稀土资源的流失。草酸沉淀废水是稀土元素与草酸形成草酸稀土沉淀过程产生的,其带有部分稀土盐类,若不进行回收,会造成大量稀土元素的流失。同时,在草酸沉淀的工艺流程中,沉淀废水中夹带的大量草酸,导致废水的酸性高、腐蚀性强,对环境危害较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对稀土生产过程产生的萃取废水和草酸沉淀废水进行综合处理的设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稀土废水回收综合处理设备,其包括通过管道依次相连的混合槽、稀土回收槽、油水分离装置及中和装置,所述混合槽上设有萃取废水进口及草酸沉淀废水进口,所述混合槽与所述稀土回收槽相连的管道上设有阀门,所述油水分离装置上设有有机相排出口,所述中和装置设有中和剂投入口及废水出口。
所述混合槽设有水位感应器、搅拌装置、电磁阀以及控制电路,所述控制电路分别与所述水位感应器、所述搅拌装置及所述电磁阀相连。
所述混合槽的底部设有出渣口。
所述稀土回收槽内横向设有滤网,所述稀土回收槽与所述混合槽相连的管道设在所述滤网的下方,所述稀土回收槽与所述油水分离装置相连的管道上设有一水泵,且所述管道设在所述滤网的上方侧壁。
所述稀土回收槽的底部设有出渣口。
所述油水分离装置的内部分隔成油水分离舱和溢流舱,所述油水分离舱和所述溢流舱的底部相连通,所述油水分离舱在靠近管道入口处和底部的连通处分别设置一缓流网,所述溢流舱设一溢流管,所述溢流管的另一端与所述中和装置相连。
所述中和装置内设有PH计、水位感应器、搅拌装置、电磁阀以及控制电路,所述控制电路分别与所述水位感应器、所述搅拌装置及所述电磁阀相连。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1、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2、本实用新型的混合槽以及中和装置内的水位传感器检测到水位到达一定高度时,向控制电路发出信号来控制电磁阀和搅拌装置的开启和关闭,自动化程度高。
3、油水分离装置将废水中的萃取有机相与水分离,减少分离后萃取有机相的含水率,降低萃取有机相的回收处理成本,提高有机相的回收率,同时也大大减低了废水中有机相的含量,降低了废水后续处理的难度。
4、中和装置对分离有机相后的废水进行中和,降低了废水的酸度及腐蚀性,同时也使溶解的稀土产生沉淀,沉降形成含稀土的废渣从而便于回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新型公开了一种稀土废水回收综合处理设备包括通过管道依次相连的混合槽100、稀土回收槽200、油水分离装置300以及中和装置400。
混合槽100上开有萃取废水进口110及草酸沉淀废水进口120,混合槽100还设有水位感应器130、搅拌装置140、控制电路150以及电磁阀170,电磁阀170分别装在萃取废水进口110及草酸沉淀废水进口120处,控制电路150分别与水位感应器130、搅拌装置140和电磁阀170相连,混合槽100的底部设有出渣口160。
混合槽100的侧壁下方通过管道500与稀土回收槽200的侧壁下方相连,管道500上设有阀门510,稀土回收槽200在设有管道500的侧壁的上方横向设有滤网210,稀土回收槽200在滤网210上方的侧壁设有管道600,并通过管道600与油水分离装置300相连,管道600上设有水泵610,将稀土回收槽200的废水引入油水分离装置300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370041.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