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引导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54372.5 | 申请日: | 2013-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88097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13 |
发明(设计)人: | 肖宾杰;戴孙放;王宗暐;张慧哲;杨桂松;于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
主分类号: | G08G1/14 | 分类号: | G08G1/14 |
代理公司: | 上海硕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51 | 代理人: | 王法男 |
地址: | 200125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面 停车场 停车 泊位 引导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停车引导系统,特别是涉及一种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引导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产业发展及城市车辆保有量增加,停车难已成为我国继交通拥堵的又一个新问题,对地面停车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下:地面停车场受环境条件限制,不能如地下停车场方便地装设停车指示、引导信息显示,尤其对于超大型停车场(如大型景区、度假区等停车泊位多、路线组织复杂的停车场)导致空余泊位寻找困难,影响停车效率。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引导系统,实现节能式高效的引导信息发布。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一种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引导系统,包括信息处理服务器、停车场管理端、空余车位检测传感器、靠近车辆检测传感器、停车位信息引导发布端,停车场管理端、空余车位检测传感器、靠近车辆检测传感器、停车位信息引导发布端都与信息处理服务器连接。
优选地,所述空余车位检测传感器采用超声波空余车位传感器或红外空余车位传感器。
优选地,所述靠近车辆检测传感器采用微波传感器。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引导系统能实现节能式高效的引导信息发布。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引导系统的原理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引导系统的引导方法的流程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多面体式信息终端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路面嵌入式信息发布端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给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引导系统包括信息处理服务器1、停车场管理端2、空余车位检测传感器3、靠近车辆检测传感器4、停车位信息引导发布端5,停车场管理端2、空余车位检测传感器3、靠近车辆检测传感器4、停车位信息引导发布端5都与信息处理服务器1连接。
空余车位检测传感器可以采用超声波空余车位传感器或红外空余车位传感器,靠近车辆检测传感器可以采用微波传感器。
空余车位检测传感器实时空余车位。靠近车辆检测传感器检测待停车辆的位置、方向和最合适停靠区域,停车位信息引导发布端显示有效的引导信息和有针对的引导信息发布,考虑地面停车场使用场景的限制,提出结合路面嵌入式、多面体立体式两种方式实现引导信息发布。
对没有活动车辆的区域,停车位信息引导发布端处于休眠状态,以实现节能式高效的引导信息发布。
本实用新型还可根据预约车位信息,对进入停车场车辆实现有针对的引导信息服务,提供高质量的停车服务。
本实用新型通过检测待停车辆的位置,并结合有空余车位停车区域和停车路线组织,可提供有最优路线功能的引导服务。
本实用新型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引导系统可以包括两种情况:
一、预约情况,预约车辆驶入停车场,停车场管理端获知该车辆信息,并发送给主服务器,主服务器根据预存的预约车位信息发布引导信息;根据靠近车辆检测传感器检测到的信息,临近的引导信息发布端发布有针对的个性化信息,如提示车牌号、提示停车路线、位置或提供语音服务,以提供全面完备高效的引导信息服务。以上工作过程中,只有检测到车辆信息的引导信息端工作,以实现低能耗引导信息服务。
二、未预约情况,未预约车辆驶入停车场,停车场管理端获知该车辆信息,主服务器通过靠近车辆检测传感器检测到的信息,使临近的引导信息发布端发布有针对的个性化信息;以上工作过程中,只有检测到车辆信息的引导信息端工作,以实现低能耗引导信息服务。当该车辆并未按照提示信息行驶,主服务器通过靠近车辆检测传感器检测到的更新信息,发送新的引导信息;最终引导停车到空余区域。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引导系统的引导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靠近车辆检测传感器监测到车辆驶入;
步骤二:识别车辆是否为预约车辆;通过技术手段,如牌照识别或RFID等装置,读取车辆信息与已预约车辆比对;或由驾驶者取卡时确认预约,识别出车辆是否已经预约,从而采用不同信息引导方法。
步骤三:停车泊位信息引导,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未经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354372.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