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正交交汇结合处墙面增强型轻钢厂房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45666.1 | 申请日: | 2013-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96413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20 |
发明(设计)人: | 宛光辉;李小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精诚钢结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5/02 | 分类号: | E04H5/02;E04B7/00 |
代理公司: | 黄石市三益专利商标事务所 42109 | 代理人: | 饶建华 |
地址: | 438000 ***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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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正交 交汇 结合 墙面 增强 钢厂 | ||
1.正交交汇结合处墙面增强型轻钢厂房,包括有轻钢主厂房和与之正交的轻钢付厂房,在付厂房屋檐与主厂房侧墙结合处设有横梁,该横梁与轻钢付厂房的交汇屋面等高,横梁的下方设置有若干支承柱,横梁与轻钢主厂房屋面之间安装有墙板,其特征是:在横梁与轻钢主厂房屋面之间,位于墙板内侧安装有增强钢结构,该增强钢结构包括有若干垂直角钢,在两两垂直角钢之间焊装有水平角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交交汇结合处墙面增强型轻钢厂房,其特征是:所述增强钢结构中垂直角钢等距离布置,且两两垂直角钢之间间距为3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交交汇结合处墙面增强型轻钢厂房,其特征是:所述增强钢结构中的水平角钢是位于相邻两根垂直角钢中较短一根垂直角钢的中间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交交汇结合处墙面增强型轻钢厂房,其特征是:所述增强钢结构中的垂直角钢与水平角钢的选用型号均为L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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