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钢铁厂富余煤气处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10997.1 | 申请日: | 2013-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05091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2 |
发明(设计)人: | 李艳奇;李扬;张瑞玺;杜学忠;王铁民;薛利刚;贾希存;王大明;高刚;汪洪涛;邵文策 | 申请(专利权)人: |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27D17/00 | 分类号: | F27D17/00;C02F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 11302 | 代理人: | 刘丽君 |
地址: | 063200***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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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钢铁厂 富余 煤气 处理 系统 | ||
1.一种钢铁厂富余煤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煤-煤气混烧发电机组、蒸汽管网、煤气管网以及海水淡化装置;
所述煤气管网收集钢铁厂的炼钢炼铁生产线上的富余煤气,并且向所述煤-煤气混烧发电机组供应煤气;
所述煤-煤气混烧发电机组通过燃烧煤气分别向所述蒸汽管网以及上位电网输送蒸汽和电能;
所述蒸汽管网向所述海水淡化装置输送低压蒸汽,向钢铁厂的炼钢炼铁生产线输送中压蒸汽;
所述海水淡化装置分别向所述煤-煤气混烧发电机组以及钢铁厂的炼钢炼铁生产线供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铁厂富余煤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煤-煤气混烧发电机组采用功率为300MW的煤-煤气混烧发电机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铁厂富余煤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网还分别向所述海水淡化装置以及钢铁厂炼钢炼铁生产线供电。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铁厂富余煤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煤气调配增压系统;所述煤气调配增压系统把炼钢炼铁生产线上的富余煤气增压处理后供应给所述煤气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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