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03762.X | 申请日: | 2013-05-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60216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30 |
发明(设计)人: | 赵彦波;陈威 | 申请(专利权)人: | 哈尔滨学院 |
主分类号: | G09B5/06 | 分类号: | G09B5/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50086 黑龙江***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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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法律 选修课 自学 装置 | ||
1.一种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其组成包括:存储有法律选修课内容的学习机本体,其特征是:所述的学习机本体具有一组学习机连接插孔,所述的学习机连接插孔连接耳机,所述的学习机连接插孔为1-8个,所述的耳机为1-16个,所述的学习机本体具有显示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耳机包括插头,所述的插头插入所述的学习机连接插孔中,所述的插头另一端连接导线,所述的导线连接插孔,所述的插孔连接第二个插头,所述的第二个插头通过导线连接单耳机或双耳机,所述的插头连接所述的单耳机或所述的双耳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学习机本体具有控制面板,所述的控制面板连接所述的显示屏,所述的控制面板连接语音按键、复读按键和录音按键。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学习机本体内装有蓄电池箱,所述的蓄电池箱内装有充电电池,所述的学习机本体连接电源插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学习机本体的底面连接吸盘,所述的吸盘直径为8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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