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铁水罐车与高炉出铁口的对位控制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320290980.4 | 申请日: | 2013-05-24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46413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8 |
| 发明(设计)人: | 崔利久;翟大强;段崇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21B7/24 | 分类号: | C21B7/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五洲洋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87 | 代理人: | 刘春成;张向琨 |
| 地址: | 271104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铁水 罐车 高炉 出铁 对位 控制 装置 | ||
1.一种铁水罐车与高炉出铁口的对位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对位控制装置包括:
电源通断模块,设置于高炉平台的上方,用于通断电源和显示出铁口状态;
对位控制模块,用于根据受铁的铁水罐车车轮轮缘的位置对对位状态进行判断,如果对位状态为准确,则产生驱动信号,否则不产生所述驱动信号;
对位状态指示单元,用于在所述驱动信号的驱动下指示所述对位状态;
其中,所述电源通断模块包括:电源通断单元和出铁口状态显示单元;
所述电源通断单元包括:启动按钮、停止按钮、具有第一线圈和第一常开触点的第一继电器,所述停止按钮、所述启动按钮和所述第一线圈依次串联于电源的正负极之间,所述第一常开触点与所述启动按钮并联;
所述出铁口状态显示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电源通断单元的通电与断电指示出铁口的状态为出铁与不出铁;
其中,所述对位控制模块包括:四个自复位主令开关、具有第二线圈和两个第二常开触点的第二继电器、和具有第三线圈和第一常闭触点的第三继电器,所述四个自复位主令开关为第一个所述自复位主令开关、第二个所述自复位主令开关、第三个所述自复位主令开关和第四个所述自复位主令开关;
所述第一个自复位主令开关、所述第三个自复位主令开关、所述第一常闭触点和所述第二线圈依次串联于所述启动按钮和所述电源的负极之间;
第一个所述第二常开触点与串联连接在一起的所述第一个自复位主令开关和所述第三个自复位主令开关并联;
第二个所述第二常开触点与所述对位状态指示单元依次串联于所述启动按钮和所述电源的负极之间;
所述第二个自复位主令开关、所述第四个自复位主令开关与所述第三线圈依次串联于所述启动按钮和所述电源的负极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位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出铁口状态显示单元包括:与所述第一线圈并联的出铁口状态指示灯,所述出铁口状态指示灯的亮与灭分别代表所述出铁口状态为出铁与不出铁;
所述对位状态指示单元为对位状态指示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位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复位主令开关包括:
滚轮,用于与所述车轮轮缘触碰,产生驱动动力;
具有摇杆和与所述车轮轮缘触碰接通的前进方向上的触点的摇杆自复位主令十字开关,所述摇杆在所述滚轮的驱动下倾斜,以使所述前进方向上的触点接通。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对位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对位控制模块还包括:具有第四线圈和两个第三常开触点的第四继电器、具有第五线圈和第二常闭触点的第五继电器;
所述第一个自复位主令开关、所述第二个自复位主令开关、所述第三个自复位主令开关和所述第四个自复位主令开关都还包括在机车倒退时与所述车轮轮缘触碰接通的倒退方向上的触点;
所述第二个自复位主令开关倒退方向上的触点、所述第四个自复位主令开关倒退方向上的触点、所述第二常闭触点和所述第四线圈依次串联于所述启动按钮和所述电源的负极之间;
第一个所述第三常开触点与串联连接在一起的所述第二个自复位主令开关倒退方向上的触点和所述第四个自复位主令开关倒退方向上的触点并联;
第二个所述第三常开触点与所述对位状态指示灯依次串联于所述启动按钮和所述电源的负极之间;
所述第一个自复位主令开关、所述第三个自复位主令开关与所述第五线圈依次串联于所述启动按钮和所述电源的负极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对位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对位控制装置还包括:型号指示模块,用于根据受铁的铁水罐车车轮轮缘的位置对铁水罐车的型号进行判断并显示;
所述对位控制模块的所述第二继电器还具有第三个所述第二常开触点;
所述对位控制模块的所述第四继电器还具有第三个所述第三常开触点;
其中,所述型号指示模块包括:所述第三个第二常开触点和型号指示灯;
所述第三个第二常开触点与所述型号指示灯依次串联于所述启动按钮和所述电源的负极之间;
所述第三个第三常开触点与所述型号指示灯依次串联于所述启动按钮和所述电源的负极之间;
所述型号指示灯与所述铁水罐车的型号相对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对位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继电器和所述第四继电器为中间继电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290980.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